2006年,韶关市公安局查获了一个跨境制贩毒犯罪团伙案。社会上有人传闻愿意出巨资保释毒贩,叶树养听说后指派相关人员放风:如果犯罪团伙中有人愿意出2000万元,即可“摆平”放人。此招果然见效,此犯罪团伙主犯孙某的中间人找到叶树养,愿意出1000万元保释孙某,并承诺事成之后给叶树养数百万元。经过一番运作,叶树养收受港币800万元后,将孙某由刑事拘留变更为取保候审释放。
检察机关分析,叶树养的这种手法,在他一系列权钱交易过程中时常采用。其目的是让行贿受贿双方的心态得到平衡,避免产生反感和出现摩擦。
淡忘党的宗旨,脱离执政为民
叶树养从政30年,从一个普通的山村青年走上了地方政法领导的岗位,在此过程中他淡忘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同时走上了违纪违法的道路。据广东省检察院反贪局分析,从主观上说,叶树养价值观发生蜕变是其贪腐堕落的主要原因;从客观上说,权力监管制度、公安办案制度和用人制度等方面的缺失,给他贪腐堕落提供了可乘之机。
一是对“一把手”权力监督有缺失。叶树养在新丰县及韶关市公安局任“一把手”时,作风霸道,把决策权力、执行权力凌驾于监督权力之上,给监督部门增加了很大的工作压力和精神压力。叶树养在新丰县时,就给纪检监察部门制定监察执法范围;在韶关市公安局时,采取排挤压制的办法,把纪检工作边缘化。省检察院反贪局强调说:“权力不宜过度集中,制度监管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