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初步统计,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案件线索4869个,立案3517件,已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21人。全国检察机关立案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794件,涉及国家工作人员777人。这些案件的查处,集中体现了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决心,有力回应了社会关切。
健全制度、深化改革,制度建设步伐明显加快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之所以屡禁不止甚至纠而复生,根本原因是体制机制制度不健全。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切实加大治本力度。
各地区各部门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制度上的薄弱环节和管理上的漏洞,着力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起草多年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已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政府投资条例》和《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已由国务院法制办列入2010年立法计划。发展改革委抓紧制定全国统一的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和国家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加快组建国家综合评标专家库。水利部出台了《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出台了《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湖南省制定了《关于防止和遏制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的暂行规定》。浙江省出台了《关于严格规范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这些制度的出台为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法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工程建设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搭建平台、规范管理,工程市场建设稳步推进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完善市场体系,是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交易行为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治本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