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1月11日电题:让村里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地方办事--贵州探索村级组织建设保障新机制
新华社记者周之江、李劲峰
在贵阳市小河区平桥办事处周家寨村村委会主任蒋晓德的办公室墙上,贴着“撞钟,撞好钟”五个大字。
“现在对村干部有了明确的绩效和目标考核,直接影响到自身报酬收入,工作干好干坏完全不一样。”60岁的蒋晓德说。
蒋晓德现任的村主任工作报酬分为基本报酬、绩效报酬和目标考核报酬三个部分,除基本报酬外,其余报酬都与自己一年来的绩效考评分数直接挂钩,“干得好,年终村干部仅目标考核奖金一项,最高可获得3000元奖励,真正实现了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
蒋晓德所说的村干部工作干好干坏不一样,是贵州省探索村级组织建设保障新机制所带来的变化之一。
近年来,贵州省通过建立村干部报酬、村级组织工作经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三方面保障机制,有效破解村干部积极性不高、村级组织涣散、无法正常运转等难题。
据贵州省委组织部组织处主任科员高峰介绍,自2009年起,贵州省规定,各地必须向所有村级组织的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文书等岗位每人每月最少发放300元的生活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当地情况,提高生活补助标准。
“除了纳入财政预算的生活补贴外,我们还多方协调,为村支书和村主任设立了业绩考核奖励补助,但这笔补助只有他们在年终考核合格后,才会全额发放,以此激励村干部主动干事创业的热情。”高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