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权利意识和公民意识,与缺乏制约、监督并拒绝“被驯服”的公权,两者之间的力量对比与消长,将决定中国未来的走向
当前我国社会矛盾呈现一种高发态势,触点多,燃点低,处理难,用官方的说法就是“社会矛盾凸显期”。从2009年的情况来看,这种情况仍然没有改变,有的地方甚至在重复犯错,没有长进。
2008年贵州的“瓮安事件”、云南的“孟连事件”之后,从中央到地方都在总结经验,培训干部,防范类似恶性事件发生。但是,2009年湖北“石首事件”却几乎是“瓮安事件”的“翻版”,瓮安是女中学生意外死亡,石首是饭店厨师意外死亡,结果都“小事拖大,大事拖炸”,酿成非阶层性的、无直接利益性的群体冲突。
从表象看,当前的社会矛盾触点很多,企业改制、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保维权、劳资纠纷等都是热点领域,各种矛盾冲突层出不穷,涉及社会各个阶层。从总体上看,当前的社会矛盾实质是利益冲突,绝大多数都是群众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利益个体自发组织起来,通过集体行动,唤起政府的关注,使自身利益能得到政府的确认和保障。
但从根本上讲,当前社会矛盾的纠结点在于——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权利意识和公民意识,与缺乏制约、监督并拒绝“被驯服”的公权之间的矛盾,或者说是“公权”与“私权”之间的博弈。这两者力量的对比与消长将决定中国未来的走向。从这个角度来看,就能理解为何当前社会矛盾的敏感性、关联性、对抗性及破坏性正在不断走强。
“公权”VS“私权”
当前“公权”与“私权”的两端对立与暴力博弈,在城市拆迁领域尤其表现得淋漓尽致,将之比喻为“拆迁战争”也不为过。
随着市场经济和城市化的发展,土地价值倍增,由此带来的巨额出让金、财政收入以及房地产业拉动的GDP增长和官员政绩,使一些地方实际上形成了“权力+资本”的自利型政治集团,权力在市场经济中的巨大魔力让他们欲罢不能。
而拆迁户插国旗、扔燃烧瓶、点煤气罐,甚至举火自焚以命抗争都不能阻挡推土机摧毁家园,还可能因“暴力抗法”进班房。在法治社会下,类似拆迁的利益冲突完全可以由司法途径获得解决,但现实社会中,法律在公权力面前显得软弱,私权的保障也就无处落实。
在权力缺乏制约和监督的情况下,一些地方类似于“山寨王国”,大大小小的“土皇帝”在自己的辖区内主宰一切,除了外交、军事、国防这些内容没有,他们拥有的权力几乎跟中央没有区别。有了“权力通吃”的底气,掌握公权的人当然不愿意与他人协商,更不可能让渡利益,达成妥协。
而另外一方面,改革开放30年来,尤其是互联网在我国迅猛发展10余年来,民众公民意识、权利意识、责任意识普遍觉醒,摆脱了臣民对人的依赖,摆脱了市民对物的依赖,摆脱了人民的敌我二分法,要求扩大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的热情高涨。一些地方的执政者如果意识不到,或者抗拒这样的时代变化,那么社会矛盾的对抗性及破坏性只会越来越强,可能陷入“不走到绝路决不回头”的历史陷阱。
让人担心的是,在近来的一系列社会热点事件中,无论是掌握权力的基层官员,还是维权的普通民众,对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冲突都缺乏信心和耐心,造成两端对立,难以达成社会契约。大家似乎都觉得唯有暴力、国家机器等强硬手段才是解决问题的“特效药”,而曾被大家称道的重庆处置出租车罢运事件的“对话——协商——妥协”模式如同昙花一现,始终未能成为主流。
比如2009年发生的“通钢事件”,愤怒的国企职工直接将入主的民营企业总经理殴打致死,这种仇恨的宣泄与极端情绪其实是企业改制问题的总爆发。长期以来,企业改制中职工诉求渠道不畅,“被剥夺感”、“被忽视感”成为工人的集体意识。在上访、护厂、堵路等手段已经让社会麻木,引不起重视后,工人的行为必然趋向于极端。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一种暴力化的讨价还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