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上说,当前的社会矛盾仍是发展中的矛盾,是可调处的、可解决的。关键是找到化解风险的办法
“触点”(touchspot),即是敏感点或“压点”,一碰就能够感知到,甚至作出一定程度的反应。引入这个生物学上的术语来分析社会矛盾,反映了人们对社会矛盾认知的深化。当前的社会矛盾的确敏感点多多,一些地方、一些领域、一些环节似乎有“火星四溅、一点就着”的苗头。
但也要看到,无论矛盾如何交织和复杂,当前我国社会仍然符合中央判断的“发展黄金期和矛盾凸显期”的阶段性特征。总体上说,社会矛盾仍是发展中的矛盾,是可调处的、可解决的,关键是找到化解风险的办法。
警惕“五大不公感”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需要警惕以下“五大不公感”诱发大的社会事件:一是分配不公感;二是机会不公感;三是起点不公感;四是参与不公感;五是话语权不公感。
这些不公感的情绪如果长期积累,就会降低人与社会、民众与党和政府、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和谐度,甚至受这些情绪左右,进而让一些孤立的、个体的、局部的矛盾演变为大规模、群体性的事件,给社会稳定带来损害。
从当前发生的一些群体性事件来看,起因往往都很简单,甚至是一个民事纠纷,根本谈不上是社会矛盾,但最终却导致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从一定意义上说,群体性事件中的情绪因素要大于矛盾纠纷本身,一些参与者甚至是凭着感觉走到了事件当中,在情绪的发酵下积聚了破坏的力量。
而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一些深层次的社会矛盾从过去的静态变成了现在的动态。比如当前社会客观上存在体制内的人和体制外的人,由于体制不同所带来的社会福利的差异,加剧了社会心态的分化。例如在机关退休的人员,比在企业退休的人员的社会保障水平要高,尽管国家已经多次上调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但差距还是很大,因此企业人员心中存在一定的情绪,生长不公平感。
另外,垄断行业的高福利与其他行业形成鲜明反差,带来的是不同行业之间的不公平感,等等。当情绪从个体蔓延到群体,从一个群体蔓延到关联群体,由此带来的社会矛盾必然表现出高度的敏感性和一定的对抗性,一旦矛盾转化为事件,其带来的破坏结果也是严重的。
政府方面应该看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是社会各群体最容易形成的共识。党和政府也一再强调,必须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从这个意义上说,维护权益本身不是社会矛盾,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群体的价值取向是一致的。但从具体情况看,“维权”过程的确又容易产生矛盾,或用激烈的方式来体现。
比如,环保与发展客观上就是一对不太好处理的矛盾。反映到社会领域,常常是群众为了保护环境不让上新项目,尽管项目通过了环评,但当地群众担心环境受到影响仍然不同意开工,政府如果强行上马就容易引发群众与政府之间的对抗,这个矛盾已经多次表现出来,需要引起高度重视。这个类型的矛盾容易是跨地区、跨群体的。但从根本上说,这类矛盾是可调和的,关键是处理的方法要得当,处理的程序要透明。
防止群体性事件升级的好办法,是尽快查清真相,及时披露相关信息,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果断区分善意和恶意,善意表达要引导解决,恶意破坏要坚决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