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重庆1月21日讯(记者 沈义)记者今天从重庆市检察院获悉:近日,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被该市检察院第五分院以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提起公诉。同案起诉的还有文强的妻子周晓亚和该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总队原副总队长黄代强、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总队原副总队长赵利明、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原副总队长陈涛等官员。
据检察机关侦查查明:文强在先后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以及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与其妻子周晓亚一起,多次收受多家单位和个人的巨额贿赂;在担任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期间,包庇、纵容以谢才萍、岳宁、王天伦、龚刚模、马当等人为组织者、领导者的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并多次收受上述黑社会性质组织所送的钱财。
该案系在全国全市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高度重视,组织精兵强将,克服案件时间跨度长、犯罪事实复杂、证据庞杂和被告人具有丰富的反侦查能力等困难,认真审查了172册案卷材料,完成起诉书50余页。
1月20日,市检察院第五分院还对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原总队长、党委书记陈洪刚以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提起公诉。
此外,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彭长健日前已被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以涉嫌受贿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提起公诉。备受社会关注的重庆保税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刘信勇,也于同日被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以涉嫌赌博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提起公诉。
据重庆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于天敏介绍,随着文强、彭长健、刘信勇、陈洪刚四个涉黑官员被提起公诉,重庆市检察机关办理的第一批重大涉黑案件已全部办结,打黑除恶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
为了开展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该市检察院出台了《重庆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意见》,和三个工作制度,即《关于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规定》、《关于确保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质量的规定》、《关于加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办案纪律工作的规定》。这些工作措施得到了高检院的充分肯定,关于打击“保护伞”和严格办案纪律的规定还被高检院向全国检察机关转发。
在办理涉黑案件中,重庆市检察机关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准确定性,做到“三个严格区分”,即严格区分罪与非罪,严格区分一般案件与涉黑涉恶案件,严格区分打黑行动中发现的一般职务犯罪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坚持做到宽严相济、不枉不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