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女士,正在高调谈论所谓的“网络自由”,并对中国的网络信息管理指手画脚。她在华盛顿新闻博物馆发表的演讲中,指责中国对网络信息进行限制,要求中国对包括谷歌在内的美国公司所受网络攻击进行“彻底透明的调查”;声称“限制信息享用自由,或损害互联网用户基本权利的国家有跟不上下一个世纪发展进程的风险”;并愿以“坦率且始终如一”的态度化解与中国在互联网自由方面的分歧。
这番演讲,不但将“连接网络的自由”上升到了与美国宪法提及的四大自由相提并论的高度,宣布将和非政府组织、公司推动美国政府官方版“翻墙”软件的开发,甚至还隐晦地暗示继续遵守所在国家网络管理法律的美国公司,将不符合美国精神。
美国媒体称,互联网政策可能成为美国今后外交政策的优先目标之一,堪称新的“克林顿主义”。其实,公众对于所谓的“主义”,实在并不陌生,不管是新孤立主义、新干涉主义、新保守主义还是现在的“克林顿主义”,基本上都是“换汤不换药”,撕掉其自由和民主的美丽面纱,本质都是美国利益至上,推行美国式的价值观。
按照希拉里的高级顾问阿列克·罗斯的说法,美国政府将把互联网视为美国长期在海外推进“民主”的重要工具。只是,互联网政策推进的究竟是民主还是独裁,却很值得掂量。
美国国务院这项政策发轫于去年夏天发生的伊朗总统选举骚乱。选举失利的伊朗改革派阵营及其支持者利用推特(Twitter)等网络工具发布大量信息,美国国务院要求推特运营商推迟系统升级计划,以帮助反对派制造舆论声势。当年5月,微软公司也曾按照美国政府的授意,切断了古巴、伊朗、叙利亚、苏丹和朝鲜五国的MSN即时通讯服务端口。
如此以政府强制力介入互联网,除了霸权和干预之外,哪里还有一点民主、自由的影子?虚拟网络的信息管制,不过是现实世界的制裁翻版而已,措辞再漂亮,也难以遮掩其政治目的和良苦用心。
而对美国政府而言,实施服务于其政治目的的信息管控,早已是家常便饭。2008年4月,《纽约时报》网站就曾刊发了一篇题为《信息机器:五角大楼安插时事评论员》的长篇报道,揭露布什政府和五角大楼曾有意安插一批退役军官,在全美各大广播电视媒体担任评论员,以“军事专家”的身份,对伊拉克战争和阿富汗战争给出积极的评价和分析,试图美化战争,让公众认同其“反恐”理念,从而获取支持。
可见,对美国而言,所谓的“信息自由”从来都是“取我所需”。希拉里国务卿理直气壮地指责中国的网络管理,其实,美国的网络空间,从来都没有绝对的自由。
根据美国的爱国者法案,有反恐需要的警方有权搜索公民的电子邮件通讯,甚至可在不经允许的情况下监视公民通讯。据美国司法部的调查报告,美国联邦调查局(FBI)在2002年~2006年间,通过电子邮件、便条和打电话等方式,窃取数千份美国民众的通话记录。2007年度美国《信息自由法》解密文件显示,美国联邦调查局(FBI)创建有“数字信息收集系统网络”,用于秘密窃听和监控邮件。
希拉里女士称:“从事网络攻击的国家或者个人应该面对后果和国际谴责。在一个互联网的世界中,对一个国家网络的攻击可能成为对所有国家的网络攻击。”
可恰恰是美国,建有专门的黑客部队,并且在全球范围内招募黑客精英为其服务。在美国叫嚣谷歌被攻击的时候,中国第一大的搜索引擎百度也被攻击。
显而易见,在“信息自由”上,美国实施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标准,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自己进行任何信息监控和管制都是合理的,别人只要一提监管,必然冒犯所谓的民主自由。
如此思维,不过是现实霸权向虚拟的网络世界的延伸。尽管奥巴马团队一直在打“尊重”和“倾听”的外交主牌,但是,国务卿希拉里女士的互联网政策,依然是建立在傲慢基础上的“唯我独尊”,对中国的现实缺乏必要的了解,其影射中国限制网络自由,完全是无视事实的横加指责。
中国的互联网是开放的,中国也是互联网发展最活跃的国家。到去年年底,中国网民达3.84亿人,网站达368万个,博客1.8亿。中国宪法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中国公民通过网络表达民意,对政府实施民主监督,正在逐步形成潮流。了解中国国情的人不会不知道,2009年,曾被网民称之为中国的“网络民主监督年”,互联网在信息交流、公民参政议政、推进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方面,正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中国有自己的国情和文化传统,中国对互联网坚持依法管理,既是信息自由流动的前提,也是维护信息安全、保障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的必须。
从来都没有绝对不受限制的自由,对网络依法管理,管制删除有违法律、公共道德、歪曲事实、淫秽色情、低级下流的不良信息,是国际通则,也是各国或地区监管互联网信息的普遍做法。对此,美国完全没有理由横加指责。
借助谷歌事件,美国国务卿希拉里慷慨宣讲所谓的“网络自由”,除了让人看到裹胁着政治利益的商业利益之外,更让被“自由”遮掩的霸权主义清晰可见。其背后,依然是美国价值观的一统天下,和美国国家利益的最大化。(钟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