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央企考核新策的核心问题
央企要严守资本纪律,切实做到“自身不能掌控的高风险领域坚决不投,损毁股东价值的项目坚决不上”
文/《财经国家周刊》记者 王志强 施晓晓
1月11日,本刊以《央企考核深度“变法”》为题,对央企考核转向进行了深度报道。报道指出,国资委即将实行的经济增加值(EVA)考核新方法,旨在推动价值考核,督促央企突出主业、发展主业、做强主业,同时在一定程度上,遏制部分央企已成泛滥之势的非主业投资。
1月21日,国资委正式发布了《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下一步,对这一新的考核办法,国资委如何布置和实施?实施中需要解决哪些关键问题?国资委有关负责人就此接受了《财经国家周刊》的采访。
《财经国家周刊》:2009年是第二任期考核的最后一年,也是中国经济摆脱世界金融危机影响,逐渐走向复苏的一年。该年度的央企业绩考核如何评价?
国资委:国资委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局于1月20日刚刚发布了一组数据,按照这组数据,2009年中央企业业绩考核可以说是交上了一份出色的答卷:2009年国资委监管的全部中央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26052.2亿元,比上年增长6%;累计实现利润7977.2亿元,比上年增长14.6%;应交税费总额10745.4亿元,比上年增长14.5%,90%以上的企业超额完成了全年考核目标。
2009年初国资委确定的“资金链条不断裂、经营业绩不萎缩、现有市场不丢失、新的发展机会不错过、发挥主导作用不打折扣”的工作目标,已基本实现。
《财经国家周刊》:我们注意到,新的考核办法主要侧重经济增加值的考核,与前一个考核期有很大不同,如何过渡?
国资委:我们的试点工作已经开展了3年,自愿参加试点的中央企业逐年增多,2009年已达到100户,超过中央企业总数的四分之三。在试点过程中,中央企业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稳妥推进,第三任期考核平稳过渡不成问题。
《财经国家周刊》:新考核办法强调做强主业,控制风险,中央企业如何按照这一要求来调整和实施?
国资委:围绕做强主业和实现主业收益最大化,我们要求中央企业要抓好三点:第一,要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更加合理地配置资源,推动资金、技术、人才等各类资源向主业集中,向研发、设计、品牌建设等价值链的高端集中;二要严控投资方向,专注优势产业和优势产品的发展;最后要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和决心,加快清理非主业和低效资产,力争取得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的新突破。
《财经国家周刊》:我们了解到,国资委正在修订和完善新的考核方案,各家中央企业也将分别制定自己的实施方案,国资委对这些方案有什么要求?
国资委:各中央企业要认真领会经济增加值的精髓,不能简单照搬国资委的方案,要按照企业业务类型和实际情况,大胆创新。
要根据企业的资本结构和所处行业风险程度,科学设定资本成本率。从国际上看,多数行业的资本成本率在10%以上,根据测算,中央企业为7%到10%。国资委从中央企业的实际出发,本着稳健起步的考虑,把资本成本率基准暂时设定为5.5%。各中央企业可以结合自身情况,设定更有针对性和挑战性的资本成本率。
《财经国家周刊》:那么,现在已经进入了2010年,新考核办法实施在即,国资委具体要求和部署是什么?
国资委:关于这点,我们要求所有央企都要做到:把握“三个导向”,抓好“四项重点”,用好用足“四条政策”。
“三个导向”是,第一要突出企业的资本属性,引导企业增强价值创造能力,提升资本回报水平;第二是突出发展质量,引导企业做强主业、控制风险、优化结构;第三是突出可持续发展。
“四项重点”是,一要提升现有资本使用效率,优化管理流程,改善产品结构,减少存货和应收账款;二要抓紧处置不良资产,不属于企业核心主业、长期回报过低的业务,坚决压缩,及时退出;三要提高投资质量,把是否创造价值作为配置资源的重要标准;四要优化资本结构。
“四条政策”是,一是鼓励加大研发投入;二是鼓励为获取战略资源的风险投入;三是鼓励可持续发展投入;四是限制非主业投资,央企的非经常性收益在考核中减半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