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5日从有关方面了解到,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发放补贴已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目前相关部门正在抓紧做好文件的贯彻落实,确保兑现到位。
据了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于去年12月24日联合下发了《关于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发放补贴的通知》。通知规定,补贴标准为正常休息日每加班1天80元,法定节假日每加班1天100元;发放加班补贴的天数,一线实战部门一般每月不超过6天,综合管理部门一般每月不超过4天。按此计算,民警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每月340元至500元。
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的执行范围包括各级公安、国家安全、监狱、劳动教养、法院、检察院机关的人民警察。
据了解,在人民警察中,公安民警特别是基层一线民警,加班、备勤或通宵值班等现象十分普遍,并已延续多年。而在许多经济不发达地区,公安民警值班大多没有补助已成为一种常态。
不少人民警察表示,这项政策的出台,进一步激发了他们的工作热情,再忙再累也不会觉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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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调整
2009年12月1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标准的通知》,并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调整后的司法助理员津贴标准,在岗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每月150元,10年以上的在岗工作年限每增加1年,月津贴标准增加10元,最多不超过300元。调整后,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水平为每月人均173元,比原来提高15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