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1月31日电 据《山西日报》报道,在30日举行的山西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原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王建明当选为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建明同志简历
王建明,男,汉族,一九六二年十二月生,福建省漳州市人,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一九八三年十一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一九八四年八月参加工作。
一九八○年入厦门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学习;参加工作后历任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干部(期间:一九八四年八月至一九八六年三月在湖北省蒲圻县人民检察院锻炼;一九八六年三月至九月在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锻炼)、劳改检察处副处长、监狱(劳改)检察处处长、厅长助理;一九九七年任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副厅长;一九九九年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厅副厅长;二○○○年任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副厅长;二○○一年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副局长(正厅级);二○○四年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二○○五年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二○○七年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二○○九年六月任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同年七月任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省十一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