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认为,现在到了解决农民工落户问题“刻不容缓”的时候,要“不仅允许农民工到城里打工,还允许农民工在城里落户”。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研究所前所长郑超愚表示,加强农民工的就业保障,是鼓励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重要手段,首先由此可以保证整体社会的进步;其次,从“三农”角度来说,最主要的是可以增加农民的收入;另外,将农村的富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可以为实施大农业生产运作打下基础,从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与推动“农民变市民”的城镇化过程相对应的是,留在农村种地的农民同样需要激励和保障政策。朱启臻认为,目前农业最大的危机在于农村劳动力的大量流失,农村年轻人不愿意也不会种地,这比耕地的流失更可怕。
朱启臻指出,只有让种地的人也获得较高的收入,享受到一般公民的权利,过上体面的生活,才能在加速城镇化的同时,使一部分优秀的年轻人也愿意留在农村经营土地。他建议发展劳动密集型农业,恢复一部分传统种植,发展乡村旅游等第三产业,这样既可以增加收入又能解决农村就业问题,而不仅仅是都去当农民工。
聚焦 2 让金融业为农村“造血”
“农村经济发展不仅要靠财政投入,还得靠金融、信贷来支持。目前财政投入已经有了明显变化,但农村金融在满足农民需求和农业发展方面的成效还不显著。”李国祥说。
作为统筹城乡发展需要突破的重点和难点之一,农村金融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占有重要篇幅。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三农”,切实解决农村融资难问题;落实和完善涉农贷款税收优惠、定向费用补贴、增量奖励等政策;进一步完善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政策;加大政策性金融对农村改革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力度,拓展农业发展银行支农领域,大力开展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政策性信贷业务;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民建房、购买汽车和家电等提供消费信贷。
郑超愚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国际经验上看,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的金融机构由于收益不足,不但不向当地“输血”反而“抽血”投向发达地区,这样的问题在美国也同样存在。为了应对这一难题,美国出台了一个CIA(社区再投资)法案,它规定在一些经济不太发达的地区,当地金融机构吸收的存款只能投在当地,于是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今年一号文件中的一些规定,和CIA法案有异曲同工之处。
对于农村金融机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都要进一步增加涉农信贷投放;加快培育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有序发展小额贷款组织,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设立适应“三农”需要的各类新型金融组织;抓紧制定对偏远地区新设农村金融机构费用补贴等办法,确保3年内消除基础金融服务空白乡镇。
不过相对于农民的金融需求,李国祥认为,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还是比较缓慢。由于农村金融的风险大、成本高,金融机构进入农村的积极性不大,农民贷款难、贷款条件苛刻、贷款利率高等问题都没有得到根本性缓解。
李国祥透露,目前中央正在协调如何能促进农村金融发展又能控制风险,可能就此会有更新的政策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