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WIDTH:254px;HEIGHT:206px"cellS...">
|
| 首页 | 时政 | 财经 | 改革开放三十年 | 综合 | 长三角 | 港澳台 | 评论 | 人事 | 深度 | 图片 | 人物 | 看中国 | 探索 | 网记 |
||
|
|||||||||||
一名伤者出现“两次死亡”,此事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事故发生后,内江市委、市政府及时介入了交通事故和医疗争议,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并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1·8”交通事故案和医疗纠纷案开展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由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执行。在其后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该所所长王能义称,从胃内容物消化程度、车祸伤后损伤的生活反应、心脏破裂致心包腔积血情况及颈髓损伤四项,推断张厚明在发生车祸后,“由于伤情严重,在复合损伤的作用下,快速出现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因此,“内江市中医院急诊医生在到达车祸现场时,张厚明已经死亡,该院对张厚明的医疗行为不存在过错。” 王能义还表示,根据尸检所见和病理组织学、左右心血药物两项检验,判断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急诊医生接诊张厚明时,“张厚明不存在生命体征”。他说:“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急诊医生到达呼救现场接诊张厚明时,存在误诊张厚明有生命体征的过错,也是引起此次医疗纠纷的起因。” 目前,四川内江“1·8”交通事故调查工作仍在继续进行中,内江市也将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调查结果,并根据结果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来源:新华网 作者: 编辑:陈新科
|
|||||||||||
404 Not Found |
|
| 相关稿件 |
| 最热新闻 |
|
| 推荐专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