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2月4日电(记者 常红)“有些媒体报道数千家、上万家驻京办机构是不准确的,是没有根据的。全国的县才有2800多个,不可能有上万家政府驻京办事机构。”今日,国管局副局长尚晓汀接受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时澄清说,这次撤销的各地政府驻京办事机构共有500多家。
尚晓汀解释说,据统计,截至2006年底,经登记注册的各地政府及政府部门驻京办事机构共有927家。其中省级政府(包括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及经济特区政府驻京办事机构50家,地市级政府驻京办事机构295家,地方各级政府部门驻京办事机构146家,县级政府及行使政府管理职能单位驻京办事机构436家。这次撤销的各地政府驻京办事机构共有500多家,有些媒体报道的数千家、上万家是不准确的,是没有根据的。全国的县才有2800多个,不可能有上万家政府驻京办事机构。
尚晓汀指出,《意见》规定,已经设立的地市级政府驻京办事机构,确因工作需要,经省区市人民政府核准后可予以保留。据我们统计,登记注册的地市级政府驻京办事机构一共有295家,“确因工作需要”是指那些在京流动人口比较多、农民工多,务工经商人员多、流动党员多,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等工作任务比较繁重的地区,需要为本地区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和群众在京活动提供相关服务。对不承担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的地市级政府驻京办事机构应该予以撤销。
“这次撤销的主要是县级政府、地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各类开发区管委会以及行使政府管理职能单位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事机构。”尚晓汀说,“撤销这一类政府驻京办事机构,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虑:一是这些办事机构设置过多过滥,造成了行政资源的严重浪费;二是这些驻京办事机构的职能完全可以由省级以及经核准保留的地市级政府驻京办事机构来承担,没有必要重复设立办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