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立医院改革中,如何在剥离医务人员创收倾向、回归公益性的同时,呵护医疗队伍的积极性,是一个难题。安徽探索了两种途径,一是通过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将基层医务人员核编定支,纳入事业体制管理;二是通过芜湖试点,实行公立医院集团化改革,建立法人治理结构。
“事业制”改善基层医疗职工待遇
2009年11月,安徽省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正式启动,目标是“一揽子”改革基层医疗机构管理体制、人事、分配、基本药物、保障制度等,使其回归公益属性。安徽省发改委主任兼医改办主任沈卫国告诉半月谈记者,除了基本药物制度之外,管理体制、人事、分配、保障改革,全都涉及“人”的合理配置问题。
“一方面,是要彻底改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结构不合理现象,把能力强、业务精、素质高的人员选拔到工作岗位上来,优化乡镇卫生院人员的专业、学历、技能、年龄结构;另一方面,需要充分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效率。”沈卫国说。
为此,安徽实行了重新核定编制、科学设立岗位、全员定岗竞聘、实施合同管理的人事制度改革。乡镇卫生院按农业户籍人口的1%核定编制,实行总量控制。据估算,全省乡镇卫生院的编制数将从现在的不足3万人增到5.38万人。同时,改革分配制度,实行绩效考核,提升服务效率。此外,加大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经费补助,保证医务人员工资水平与当地事业单位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
“改革后,政府对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保障与农村中小学没什么差别,基层医卫人员与农村教师的待遇也相当,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安徽省卫生厅新闻办副主任冯立中说。
上述改革前景令基层医务人员普遍感到满意。合肥、芜湖等地基层医务人员告诉记者,首次拿到政府补偿后,收入水平将与当地事业单位衔接,并随医疗服务质量“水涨船高”,这使乡镇卫生院院长不用再为发工资犯愁,可以集中精力搞好管理和服务,使基层医疗保障服务逐步进入良性循环。
安徽省肥西县严店乡卫生院内科医生颜立柱表示:“我们最期盼的,就是能享受教师一样的待遇。以前是自己挣钱吃饭,靠药吃饭,给病人治病的同时还要想着能收入多少,改革之后终于可以不管其他,只管治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