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台北2月21日电 台湾高等法院所审理的陈水扁及其家族4大弊案,在年前已大致完成“机要费”贪腐案的证人传讯。合议庭表示,春节后将密集开庭,接续处理龙潭、南港展览馆等其他案件。
据台湾媒体报道,去年9月11日,陈水扁等人因“机要费”、龙潭购地、南港展览馆、洗钱及前101董事长陈敏薰向陈水扁“买官”等案件,被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宣判。其中陈水扁、吴淑珍夫妇被判无期徒刑,其余10名被告分别判刑20年到3个月不等。
案件上诉至台高等法院后,合议庭自去年9月起,已陆续传讯相关被告。案件至今已进入审判程序,目前庭讯重点主要在厘清“机要费”贪腐案。
台湾高等法院表示,春节过后合议庭将于26日开庭,传唤原陈水扁幕僚马永成与林德训声请的最后2名证人。“机要费”贪腐案结束后,再进入其他案件的审讯。
合议庭表示,全案进入辩论程序后将密集开庭以尽快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