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恭城瑶族自治县县委、县政府出台了《恭城瑶族自治县考录公务员奖励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对考上公务员的恭城籍青年进行奖励。由于奖励办法出台后引发争议,恭城县委、县政府进行了专题研究后,于2月12日下文撤销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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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规定,县财政设立考录公务员奖励基金,从今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恭城青年,考上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公务员奖励6万元,考上广西区直机关公务员奖励3万元,考上桂林市直机关公务员奖励1万元。此举可谓全国首创。本报对此事进行报道后,引起强烈反响,多家媒体纷纷转载评论,并引发众多网友热议,质疑该奖励办法的政策依据、奖金来源和奖励初衷等。
恭城县委对社会反响非常重视,县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处理,对该《办法》出台的初衷、重新认识以及处理进行了相关说明。
据介绍,恭城县委、县政府出台《办法》的初衷,在于激励瑶族人才外出创业。恭城是一个“老、边、山、穷”少数民族县,近些年来,不少瑶乡青年满足于小进辄止、小富则安的现状,相当一部分大学毕业生,不是勇于外出务工,而是回到恭城等待就业。为了鼓励当地青年向上、向外发展,激发广大青年干事创业的热情,推动恭城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因此出台了这个奖励办法。然而,《办法》出台后,对于网民热议的奖励制度依据、制度的激励价值等相关问题,县里有关领导坦承,他们当时未作充分考虑。
鉴于此《办法》出台前未经充分论证,且缺少政策依据,至今为止尚未真正实施,尚无一人获奖,所以,恭城县委、县政府决定撤消此《办法》。今年2月12日,恭城县委、县政府下发恭发〔2010〕11号文件,撤销了《恭城瑶族自治县考录公务员奖励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