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快讯(记者张华杰 侯艳)今天(24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行政监察法修正案草案增加了两种可以提出监察建议的情形,一种是“需要进行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等问责处理的”;另外一种是“需要完善廉政、勤政制度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