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重庆2月24日电 经过4天公开审理,重庆王小军涉黑案于24日晚结束庭审。案首王小军在最后的庭审中,仍不承认自己是“黑老大”,而与其同堂受审的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一支队原支队长李寒彬则当庭承认受贿。
该案于2月21日开始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2001年以来王小军纠集人员形成网络赌博组织,开设网络赌场,大肆进行网络赌球活动,非法获取巨额经济利益;在其实际控制的豪诚会所大肆组织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招募闲杂及刑满释放人员,为其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暴力支持,逐渐形成以王小军为组织、领导者,颜建等人为骨干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庭审中,王小军对检方指控的大多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否认检方对自己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指控。在法庭辩论阶段,王小军还对检方指控其“组织卖淫,情节恶劣”和“故意伤害”持有异议。王小军承认自己组织卖淫,有损社会风尚,但情节不属恶劣范畴。对于检方对其故意伤害欠款人沈亮致死的指控,王小军称其事前并不知情,是程强个人行为,自己不应承担相应刑责。
被控涉嫌受贿罪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李寒彬在自辩阶段承认自己收受王小军、陈明亮等人的财物,但对检方指控自己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持有异议。他说,自己收受王小军、陈明亮等人“红包”是过年过节的一种礼尚往来,他只是错误地认为与他们保持相应社会关系将有利于自己开展工作;且王小军、陈明亮等人从未对自己有过请托,自己也没有为他们谋取过利益。李寒彬说“如果法庭认定我受贿罪成立,我都认了。但我没有包庇、纵容过任何黑社会。”
鉴于该案被告人众多、案情复杂,法庭宣布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