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28日电(记者查文晔王帆任沁沁)记者近日从全国政协通气会上了解到,针对去年有政协委员提案建议“加快中国网络信息安全立法”,工信部在给政协提案委员会的答复中称,争取尽快使信息安全条例进入立法程序,早日出台,完善中国信息安全法制环境。
去年的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有政协委员提交“加快中国网络信息安全立法”的提案,建议制定网络信息安全条例,通过立法避免侵犯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
2009年,中国互联网成了热点新闻最密集的领域:绿坝软件、谷歌之争、打击色情网站、管制手机“黄段子”……众多热点中,中国政府的监管备受关注。分析人士认为,中国政府将加强依法管理互联网,以维护社会稳定。
据国务院新闻办网络局负责人介绍,截至2月10日,中国已关闭淫秽色情和低俗网站1.6万多个。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等企业关闭未备案网站13.6万余个。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和全国55家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共清查域名总量1350多万个,暂停1.2万个涉黄域名的解析。
中央党校党建部副主任戴焰军教授指出,中国政府对互联网的管理是全面的、多方位的,打击色情网站和黄色信息只是其中一部分。“从更高的层面来看,中国政府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对社会的巨大影响,因而会更加重视对互联网的管理。”
在加强管理的背后,是互联网在中国的蓬勃发展。据统计,截至去年底,中国网民数量已达38400万人,比美国总人口还多。中国网站数量达到368万个,即时通讯工具QQ的活跃账户数达到2.92亿个。
在给众多网民提供便利的同时,互联网的虚拟性与扁平性也使得网络成为各种虚假信息的“高效”传播渠道,助长不法行为滋生,对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带来威胁。
2009年发生的乌鲁木齐“7·5”事件中,境内外不法分子通过QQ群、短信等通信工具大肆散布虚假信息,煽动民族仇恨,进而指挥不法分子上街闹事。
“互联网的普及改变了传统的社会动员方式。在这一方面,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掌握并利用互联网的规律是中国党和政府面临的重要课题。”戴焰军说。
近年来中国因网上发帖造谣、诽谤而受到公安机关查处的案件也时有发生。
2008年汶川地震后,河北、辽宁、安徽等11个省市的公安机关,查处了17名涉嫌借地震在网上造谣的犯罪嫌疑人。2009年10月21日,河北容城县公安局在北京将涉嫌发帖编造容城“艾滋女”事件的嫌疑人杨某抓获,并以涉嫌诽谤罪将其刑事拘留。2010年1月,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查处2起网上恶意散播恐怖信息案件。
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郭国庆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通过网络、手机等手段传播虚假、“有色”信息,混淆视听,会引发社会秩序的混乱,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从维护社会稳定和人的根本利益出发,国家对网络的适当管理是合法的、合理的、必要的。
非法网络信息传播的危害已引起中国政府高度关注。国务院新闻办主任王晨在1月14日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确保网络信息传播秩序合法有序,是维护网络安全的关键环节。他要求有关部门加强对网络传播秩序的依法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网络传播行为。
事实上,中国政府对互联网的法律监管很早就已开始。1994年,国务院颁布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标志着中国在互联网安全立法的起步。
此后,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刑法及其修正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商用密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均为监管互联网安全提供了依据。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平介绍,依法管理互联网是国际通行做法。美国的爱国者法明确规定:为了反恐需要,警方有权查询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和其他种类的记录;可以监视公民网上交流;情报机构可以利用技术手段监控、跟踪乃至删改互联网上不利于美国国家利益的信息。
根据意大利的相关法律,网站严禁发布具有种族歧视性、危害公共安全、进行人身攻击、侵害个人隐私等内容的言论。部分网站对此类言论在进行硬件过滤的同时,还会派人值守随时删除。
依法管理互联网正得到更多人的支持。张平认为,互联网自由的边界是法律,网络空间的任何活动,都要受制于法律的约束。戴焰军说,中国正处于各种社会矛盾逐渐凸显的转型时期,有效加强管理互联网以维护社会稳定,是管理者的当务之急。
- 工信部公布《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 2009年中国网络安全事件大幅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