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6日电题:中国各级政府努力将GDP更多转化为居民收入
新华社记者张云龙刘巍巍
在呼和浩特市就业局工作的郭瑞峰今年起每月可以多领500元,使月工资达到2300多元。尽管如此,她的工资仍比不少外地同学低。
郭瑞峰的状况或将在今年得到改观。连续8年保持中国经济最快增速的内蒙古自治区今年明确提出,不追求GDP增速第一,而将目标定为“像强区一样富民”。
内蒙古自治区主席巴特尔表示,GDP虽然是衡量经济总量的重要指标,但却反映不了收入分配与人们生活水平的同步增长。
在中国经济发展起步较早、运行水平相对较高的东部地区,对“强省”“富民”之间关系的思考也从未停止。
江苏省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该省实现生产总值34061亿元,较上年增长12.4%;同期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552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004元,扣除物价因素,分别比上年实际增长10.5%和9.4%。
“从数据上看,经济增幅与居民收入增幅间的差距正在缩小,但切实提高人们生活水平仍然任重道远。”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员金鑫认为,对于包括江苏省在内的全国大部分地区来说,尽管付出了诸多努力,但相对高速增长的GDP而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还是“慢了半拍”。
2002年至2009年,中国GDP年均增速超过10%,职工工资扣除物价因素后的年均增长只有8.18%。而在内蒙古,2009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15849元,增速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农牧民人均收入仅4938元,低于全国平均增速2.1个百分点。
“这对众多普通劳动者有失公允。”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张世平感叹到。
一些地方GDP与居民收入的不平衡现象引发网民的不满。有网民表示;“GDP涨得再多,分到老百姓口袋里的却没有多少,许多时候我们的收入是‘被增长’。”
“过度追求GDP增速,很容易导致不计代价、不考虑长远地谋求经济增长,甚至会出现弄虚作假、玩数字游戏等问题。”巴特尔说。
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所长郑永年认为,GDP主义产生的GDP可以估算,但却没有办法来估算GDP主义的社会成本。
收入分配不公平、社会分化、劳工权利得不到保障、环境恶化……GDP增长与国民收入“脱钩”所产生的一系列负面社会效果引起了中国各级政府的高度关注。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抓紧制定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政策措施,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加大财政、税收在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的调节作用。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
上海市政府工作报告仅将2010年GDP增长目标设定为“8%以上”,甚至低于去年应对危机背景下8.2%的实际增长水平。
该市发改委负责人对此解释说,设置这一目标,是为了打破经济发展“唯GDP论”,为率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争取更大空间。
中国其他一些省区市的经济增长目标也在逐渐回归理性。重庆市去年实现GDP14.9%的增长,而在经济环境更好的2010年,这一目标却“回落”为13%。
“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正在成为中国各地方政府的“共识”。
新年伊始,湖南省政府提出,2010年经济社会发展要着力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不再将GDP作为约束性考核指标;力争使城乡居民收入增幅与人均生产总值增幅基本同步。
而对许多地区来说,“提高居民收入”已经进入“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实施阶段。2月1日起,江苏省在全国率先确定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各类地区最低工资涨幅逾12%。东莞、重庆、北京等多个城市也纷纷表示,初步具备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条件。
美国卡内基基金会高级研究员迈克尔·佩蒂斯近日撰文称,中国经济2009年实现了骄人的增长,但仍然存在严重的结构性问题。这一问题同样引起了中国学者的深思。
“当前急需着力调整收入分配结构。”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产业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高汝熹认为,一方面要提高劳动报酬的收入比重,提高服务业的就业比重;另一方面要加快行政性垄断行业改革,完善民营经济的金融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江苏省社科院院长宋林飞表示,让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水平相适应,事关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大局,有利于缓解分配不公造成的社会矛盾。中国需继续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此举将提高家庭收入,创造新的增长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