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3月16日电(记者郭久辉)从2010年3月起,河南省在全省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领导班子,争当学习型党员、争当学习型干部”活动,规定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脱产培训不少于110学时;省级领导干部基层调研不少于30天,市厅和县处级干部不少于60天,每年要撰写1至2篇重点调研报告。
河南省委要求各级党组织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双创双争”活动方案,建立完善学习制度和考核制度,认真组织好集体学习、专题调研、形势政策教育等学习教育活动,运用学习讲坛、读书会、知识竞赛、技能比赛、参观考察等党员干部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的覆盖面和参与度。
河南省特别强调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对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提出了具体要求。领导班子集体学习每个季度不少于1次,年度集中学习研讨时间不少于12天。严格执行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考勤制度、档案制度、通报制度、述学制度和考核制度。
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基础是抓好广大党员的学习。河南省一方面认真落实党员轮训制度,统筹组织、岗位和干部本人“三个需求”,推进干部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强化教育培训管理,逐步健全“省级示范培训、市级重点培训、县级普遍培训”的三级联动培训体系。另一方面,鼓励基层党组织从实际出发,采取生动活泼的方式,动员广大党员投身到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来。如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文化水平高、阅读能力强的党员干部,要通过短训班、上党课、报告会等形式组织党员学习原著选编和辅导读本,完成必读书目;对文化水平较低的农村党员、城市务工人员中的党员,要通过基层党校、农民夜校、市民学校、社区论坛、广播站、宣传栏等多种途径,组织好基层党员干部的普及学习,努力使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任务覆盖到每个基层党组织、每个党员。
河南省还探索建立学习考核制度,制定科学量化的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年度考核时,把领导干部述学与述职、述廉结合起来,一同部署、检查。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学、党员群众评学、党组织考学督学的措施,把学习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把理论素养、学习态度和学习能力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用人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