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用农民的宅基地换城市里的住房,用耕地换社保,需要再进一步探索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
提供基本公共产品是政府的责任
土地是农民的财产,农民要从中取得财产性收入。以土地换社保,是在推卸政府责任。为什么在城市里可以搞社保,农民或者农民工就要用土地来交换?我不赞成这样的做法。
城乡统筹的要点应该有三项:一、改变不公平的一种办法,要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的经济结构、公共福利制度安排。农民工本身就是不公平的表现,二代农民工其实已经不接受,现阶段不能再制造第三代农民工了。所以,城乡统筹首先在于基本制度安排,使得公共福利水平可以有差距、但制度要统一。
二、城乡统筹重在城镇化。中央统筹的目的是城镇如何带动农村,只有城镇化发展起来才能带动农村,所以城乡统筹的矛盾主要方面在城镇化。
三、提供基本公共产品是政府的职责,更何况我们已经初步具备了这个能力,不能拿土地换社保、土地换户籍来推卸政府责任。城里人没有拿自己的房子换社保的,同样也不能要求农民拿土地交换。土地是农民的自身财产,不能作为政府提供社会保障的交换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