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成立交巡警总队后,我(重庆)市警方又有新的“大动作”。昨(16日)晚,市公安局向新闻媒体通报,警方内部正在启动一次大规模的机构改革,下决心根治基层警力匮乏而机关人员臃肿的“老毛病”,力求通过精简机构、裁减机关人员,把更多的警力充实到基层一线,提高警务效能。
机构调整:整合重组新的部门
党的十七大提出:“各地政府要减少行政层次,降低行政成本,着力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的问题。”自去年2月以来,我市启动政府机构改革,全市各级政府部门机构改革工作现已相继完成。
市公安局通报称,在社会需求方式转变、警务体制模式变革、区域特点鲜明、界别运行模式亟待完善的大背景下,为使重庆警局运行模式真正融入中国警务大的框架模式中去,市公安局于近日开始启动直属单位、分局机构改革工作。目前,改革方案已得到市委、市政府正式批准。
据了解,此次警方机构改革动作不小,将围绕转变警种职能和理顺部门职责关系,通过机构重组、职能重新定位,对原市公安局内设机构进行整合重组。
按照新的职责划分和职能定位,市公安局现已撤销部分单位,整合组建了警令部、警务保障部、交巡警总队等部门,以解决长期以来机构设置不规范、职能定位不准、事权划分不明、政出多门不畅、权责不对应、基层警力匮乏而机关人员臃肿的“老毛病”。
新的机构设置将力求“精简高效、统一效能,职能整合与权责一致,规范标准、科学设置,分类划转、人随事走”。
人员变动:领导职位一律公选
随着相关机构的撤销、整合、重组,目前,市公安局各直属单位、各分局处、科职干部已集体“下课”,等待一次“大洗牌”。
市公安局通报,将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要求,按照“民主、公正、透明、依纪,公开、公平、公正相统一,组织意图、群众意见、个人意愿相结合,干部品行、才能、资历与任职岗位相匹配,机关与基层、一线实战单位循环互动”的原则,组织全市民警开展干部公选。
公选将按照中组部和市委组织部干部公选的规定,明确公选的基本条件和工作程序,全市公安机关凡符合条件的干警都可以参与选拔。其中,在打黑除恶等工作中表现突出、曾立功受奖、常年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可酌情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