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7日电(记者 吴晶)中国教育部网站17日公布了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及其学风建设委员会的有关章程,这是这一指导高校科技工作的高级咨询机构为学风建设“建章立制”的一项重要举措。
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章程》,作为“教育部指导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工作的高级咨询机构”,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的主要任务包括代表教育部参与有关制定中国科学技术发展的方针、政策、规划、重大措施等活动;对科研基地、重大科研项目、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及科研成果等进行评审和评估,并提交评议报告。
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章程》,学风建设委员会是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内设的专门委员会,是全国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学术规范、学术道德、学术风气等建设的指导和咨询机构。
学风建设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和教育部学风建设相关文件精神,拟定高等学校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规范学术行为的基本准则等文件;密切结合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际情况,总结和推广学风建设的典型经验,指导和推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受教育部委托对高等学校有影响的学术不端行为,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完成教育部科技委交办的其他与学风建设有关的工作。
学风建设委员会委员由“教育部科技委从各学部成员中遴选”,“根据工作需要,学风建设委员会可聘请非委员的专业人士参与相关工作”。委员应“具有较高的专业造诣,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较高的学术声望及社会影响”;“为人正派,办事客观公正”。 教育部网站同日还发出通知表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如出现插手干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行为,将依然有关规定接受处分。
通知全文刊登了《教育部关于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行为的若干规定》,提出规定所称领导干部是指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校级领导和基建、审计、财务、纪检、监察等部门有关负责人,教育部直属单位有关负责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负责人,教育部公务员。
规定列举了15种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