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青海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批准《海北藏族自治州中国第一个核武器研制基地旧址保护管理条例》,由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中国第一个核武器研制基地(即原国营221厂)旧址位于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西海镇,上世纪50年代末,中国在此建设了第一个核武器研制、实验和生产基地,先后研制成功了中国第一颗原子弹和氢弹,因此西海镇也被人们誉为“原子城”。
1987年,中国作出撤销原221厂的决定,以此表明全面禁止和销毁核武器、维护世界和平的决心和态度。1993年,基地整体移交青海省,成为世界上唯一主动退役的核武器研制基地。
2001年6月25日,基地旧址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5年11月20日,被中宣部公布为第三批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
青海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潘振成说:“《条例》的制定十分必要,对加强中国第一个核武器研制基地旧址的保护管理,继承和弘扬“两弹一星”精神,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都有深远意义。”(记者吕雪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