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篇题为《史上最牛的连坏抄袭门》的文章在网上引起了受到人们的关注,署名为“中大学子”的举报者通过对比认为,仅一篇讨论“宫腔粘连”的论文就遭到了16个单位25人的6轮连环抄袭。
令笔者诧异的是,在知道自己的论文被轮番抄袭之后,被抄袭者并没有出现想象中的义愤填膺,而是以一种宽容的态度对造假者表示理解。毕竟也是过来人,也明白抄袭者不是刻意要拿自己的研究成果来给自己充门面,清楚他们是因为制度上的原因而不得不作出种被人诟病的事情。换用一句话说,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理解造假者的心情。
无独有偶,有关于学术造假方面的事情最近也在武汉大学闹得沸沸扬扬。这两个学术造假案虽然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领域,但始作俑者都是为了同样的一个目的——实现论文数量上的“飞跃”,只有论文数量到达了一定的数量,那些职称评定什么的才可能有戏。这种情形又是谁为为之、孰令至之呢?原因当然很多。可在这里,我只想谈一点:那就是职称评定的量化原则。可以说,正是因为制度上的规定才成了学术造假的泛滥,简言之,那就是制度要你造假,君不得不造。
从复旦大学申小龙、张汝龙抄袭案、华东理工大学胡黎明作假案等学术腐败现象中,人们惊奇的发现,学术造假已经不是个别别有用心的人为了一己私利而做出的“有心之举”,说得夸张点,这已经成了中国学术界的一种集体行为,一种在制度下不得已而为之的集体行为。
学术研究的兴盛与否是一个国家未来命运的风向标,好事者有意把学术研究成果和个人的前途挂钩,以为“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殊不知,这种揠苗助长的方式表面上能够对学术界造成一种虚假的繁荣,但是骨子里的则是造成了研究人员的浮躁心理。人们为了职称为了前途不得不挖空心思杜撰“研究成果”,实在是没法子了,“拿来主义”就成了研究人员的通用宝典。不断出现的造假风波以及学术研究成果和水平的下降就是“唯成果数量是论”的回应。中国最近几年的学术论文在数量上已经占据了世界的前列,但是又有什么用,国际上给中国的评价只能是科研大国,与科研强国的地位甚远。
杜绝学术界的造假风,除了在监督方式上下功夫之外,笔者认为,更要变更当前的“研究数量=职称”制度,一个成果要花两三年的时间才能出成果,要你一年上交三四篇论文这不是逼着人家造假吗?再说了,一年出的这三四篇论文能够有什么价值,除了只能挤占某些办公室的保险柜之外,恐怕再没有其他的用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