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长沙3月29日电(记者傅煜通讯员孔奕)为赋予在城市工作、生活的流动人口“居民”待遇,湖南省会长沙今日正式启动流动人口居住证工作,宣布将在全市范围内用“居住证”取代“暂住证”,以此摒弃“外来”思维,增进非户籍人员对长沙的城市认同感和归属感。
近年来,长沙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吸引了大量流动人口涌入。截至2009年底,长沙城区实有人口400万,其中流动人口达150万。大量的外来人口积极参与各项建设,为该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也为城市治安、管理、计划生育、劳动就业等工作带来新的难题。
长沙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湘涛表示,目前长沙流动人口群体特征正在发生由“亦工亦农”向“非农全工”、由“城乡流动”向“融入城市”、由“寻求谋生”向“安居乐业”的根本性转变,逐步成为该市一个新的特殊社会群体。他们要求参与社会管理、享受政治权利、追求“市民待遇”,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后,如果政府服务保障跟不上,少数人就会转而寻求非政府渠道的帮助,甚至铤而走险,衍生一系列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
据介绍,长沙此次实施的居住证制度,突出的是“综合性服务”,强化的是“社会化管理”,是一种全新的社会管理机制。持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可与该市常住人口同等享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及培训、子女按规定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妇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础项目技术服务、凭证申办驾照和办理机动车入户手续等待遇。长沙将对居住证的办理、补领和换领不收取任何费用。
张湘涛认为,用居住证制度取代暂住证制度,有利于增强流动人口的认同感和归宿感,体现以人为本的服务管理理念,引导全社会形成尊重和善待流动人口的良好氛围;有利于促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队伍、保障和信息化建设,构建完善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系,为绝大多数流动人口逐步提供均等的公共服务,对极少数违法犯罪分子实施严厉打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