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侵占,还是依法收回
“中国模特教父”与集资方对簿公堂夺房产权
因为集资房的所有权问题,“中国模特教父”、新丝路模特公司老总李小白和三亚的国有企业、市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游公司,现已分解为天涯海角公司和鹿回头公司)对簿公堂。开庭两年了,法庭都没有下判决书。
李小白称,自己在三亚购买的集资房被旅游公司个别领导侵占;旅游公司却认为,李小白不具购买资格,收回集资房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与李小白一起参与购买集资房却被旅游公司收回的还有媒体人士徐睿、经商人员陈传洪等人,他们均认为自己的合法房产被侵占。
集资建房资金不足寻求外援
2001年至2003年期间,旅游公司计划在三亚市月川小区自有商业用地上集资建房,这已是三亚市最后一批集资建房。这时候的三亚刚刚走出上个世纪90年代房地产泡沫的阴影,很多人对房地产市场没有信心。
一直负责集资建房工作的旅游公司原副总经理陶列平介绍说,由于三亚房地产市场刚刚回暖,旅游公司职工对此缺乏认识,集资建房刚开始时很多职工没有要,虽然公司747名职工中有634名都无住房,但最初统计要买集资房的只有50多户。公司多次开会动员,仍然有近40套无人购买。
于是旅游公司同意把购买条件适当放宽到公司职工以外的合作单位和人员,包括4名公司已离职人员、8名国资委(旅游公司的上级管理部门)人员、21名外单位人员和4名合作单位人员,共计37人。购买集资房的房价则从1060-1198元/平方米不等,并分别在2003年11月20日与旅游公司签订了集资建房协议(其中两人交了房款,但未在协议书上签字)。
李小白作为新丝路模特的老总,2000年开始已在三亚举办新丝路模特总决赛,成为三亚的知名人物。李小白说,他当时并没有想在三亚买房,旅游公司找到他,问他是否愿意参加集资建房,在了解到集资建房的人数不足时,自己才同意购买。
然而,旅游公司董事会在2008年2月19日上报给三亚市委书记等领导的报告中却认为,按照三亚市1995年颁布的《三亚市城镇职工集资建房暂行办法》的第二条,“凡有三亚市城镇常住户口的职工(不包括临时工),属于无房户、住房困难户及危房户均可参加集资建房”的规定,李小白等人不具备在三亚市内参与集资建房的资格和条件。
李小白和陈传洪等人认为,当时是旅游公司找到自己参与集资建房的,旅游公司并未告知三亚的这一规定,否则自己不可能参与。因此,即使没有购买集资房的资格,相关的损失也应该由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的旅游公司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