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银行高管高薪是否“酬劳相当”
近几年来,金融行业高管薪酬频频成为热点话题。去年1月,财政部公布实施的《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上市金融机构高管的税前年薪上限为280万元,但这份规定对股份制银行高管则没有约束力,因此一些股份制银行高管的天价年薪今年再次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
2月26日,宁波银行成为今年国内首家披露年报的上市银行,但出人意料的是,这份年报最吸引人眼球的不是公司经营业绩,而是众多高管们的天价薪酬。年报显示,宁波银行副行长邱少众去年的薪酬高达616万元,极有可能成为“浙江打工皇帝”。而除了邱少众外,宁波银行2009年薪酬超过百万元的高管竟然多达10位。
与宁波银行一样,深发展公布的年报显示,2009年公司实现净利润50.31亿元,同比大幅增长719%,在没有给股东一分钱分红的前提下,公司24位高管薪酬却比上年大幅增长12%,其中董事长法兰克·纽曼年薪酬1741万元,涨了143万元;行长肖遂宁486万元,较2008年增加了68万元。作为深发展独立董事,经济学家谢国忠也领薪80万元。
据记者了解,近几年来,许多上市公司董事长以及高管们在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下,更多的都会低调地选择象征性领取薪酬,像上述股份制银行这样,高管集体领取高薪的现象着实不多见。山东省社科院经济专家冯群力说,仔细分析一下年报,2009年,商业银行在传统息差收窄的情况下实现大幅增长,其主要原因来自于2008年度大幅提高拨备水平和资产减值后当年利润基数“变小”,从而衬托出2009年“亮丽”的业绩,从这个角度而言,高管高薪拿得并非“酬劳相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