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任者,铁腕治巨贪
罗辑卸任后的5年间,国家反贪总局先后由副局长戴玉忠、敬大力主持工作。2002年,时任副局长的张建南出任第二任局长。他是湖北咸宁人。在他任内的2002年—2004年,国家反贪总局查办了多起贪腐大案,如贵州省原省委书记刘方仁案、浙江省原副省长王钟麓案等。
2004年,39岁的王建明接任国家反贪总局局长。这位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律系的福建漳州人,在这一职位上干了5年时间。
任内,王建明曾直接办理或组织指挥查办了近40个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件,权倾一方的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韩桂芝、上海市原市委书记陈良宇等赫然在列。王建明在任内还加大了追捕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力度。据资料显示,仅2005年1月至2月,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部署开展的专项行动中,全国共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401人,其中投案自首的有164人,挽回经济损失5900多万元。
了解王建明的人都说,他有智慧,善于创新。2006年,他根据形势需要,确定了国家反贪总局的工作重点,其中就包括重点查办在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水库移民、矿山生产、重点工程建设中发生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特别是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2008年,他又把反贪重点锁定在两个方面:一是城镇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二是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贪污贿赂等腐败案件。
历任国家反贪总局的局长,是在不断变化的形势下,与贪腐行为作斗争的。据统计,1998年至2007年,全国检察机关反贪部门(主要是反贪局)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31万多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20多亿元。其中,仅2003年至2007年,全国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3万多件,涉案官员15万多人。
2010年3月11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所作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透露,200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2439件41531人。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18191件、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3175件;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670人,其中厅局级204人、省部级8人。在这些数字背后,国家反贪总局所起的作用不言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