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融资融券试点的脚步越来越近,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在谈论“买空”、“卖空”,但是很多投资者不是很清楚“买空”、“卖空”两者与融资融券的关系,更不清楚“买空”、“卖空”怎样改变了投资者的市场交易行为和投资思维。这里我们就给投资者作一个简单的说明:
我们常说的“买空”和“卖空”其实就是融资融券,“空”表示你手上没有对价物但却想要参与交易,那就只能借,你想买就借钱,想卖就借股票。在借的时候你必须要有抵押品,想借钱可以拿股票抵押,想借股票可以拿钱或者其他股票抵押,总之人家不会白给。最后,在你偿还的时候,你借什么就要还什么,且数量相等:借钱就还相同数额的钱,借了股票就还同样数量的股票。这就是“买空”、“卖空”交易的基本原理。
投资者“买空”、“卖空”交易的广泛使用和“买空”、“卖空”负债经营理念的确立将引领市场投资思维、投资理念进入一个新阶段。参与资本市场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的交易行为将发生深刻变化。资本市场从此将迎来投资理念多元化大发展,资本市场由大到强发展有了坚强的制度性内生动力。
一、什么是“买空”?
“买空”,其实就是融资交易,是指自有资金不足时,投资者向证券公司交纳一定的保证金,从券商借入一定数量的资金买入股票的交易行为。例如,如果预期深发展价格能从21元/股上涨到30元/股,投资者不仅可以用自有资金买入深发展股票,还可以用现金或者股票做担保物,向证券公司借入一定数量的资金买入深发展股票。
二、什么是“卖空”?
“卖空”,其实就是融券交易,是指自有证券不足时,投资者向证券公司交纳一定的保证金,融入一定数量的证券并卖出的交易行为。例如,如果预期深发展价格能从21元/股下跌到16元/股,投资者不仅可以把自有的深发展股票卖出,还可以用现金或者股票作为担保物,向证券公司借入一定数量的深发展股票卖出。
三、“买空”、“卖空”是负债经营
无论是投资者进行“买空”交易还是“卖空”交易,都需要向证券公司交纳一定的保证金,投资者向证券公司提交的保证金可以是现金或者可冲抵保证金的证券。因此只要投资者进行“买空”、“卖空”交易,就是放大了投资的财务杠杆,是在负债经营。《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试点管理办法》规定,投资者交付的保证金与“买空”、“卖空”交易的金额比例不能低于50%,例如某投资者信用账户中有100元现金,当投资者进行“买空”交易时,可以向证券公司最多借入200元进行股票购买,实际上投资者借债200元进行负债经营,投资者的负债比例是200%;再如某投资者信用账户中有100元现金,当投资者进行“卖空”交易时,可以向证券公司最多借入200元市值的股票进行卖出,实际上投资者也是借债200元进行负债经营,投资者的负债比例也是200%。
四、“买空”和“卖空”投资思维和负债经营理念的确立
投资者如果预期证券价格上涨,不仅可以用自有资金,还可以借入资金进行“买空”操作;投资者如果预期证券价格下跌,不仅可以卖出自有证券,还可以借入股票进行“卖空”操作。有了“买空”、“卖空”交易后,一方面市场会形成真正的“多头”阵营和“空头”阵营,市场博弈更加均衡,另一方面投资者在传统交易方式的基础上增加了很多新的交易方式。如投资者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就可以单独进行“买空”交易或者“卖空”交易,也可以进行配对交易如同时“买入股票A”和“卖空股票B”或者同时“买空股票A”和“卖出股票B”(这里的“买入”、“卖出”表示自己有资金或股票进行的买卖,“买空”、“卖空”表示是借入资金或股票进行的买卖);一些机构投资者还可以进行一些更复杂的所谓对冲基金策略的交易等等。“买空”、“卖空”投资思维的不断普及和实践将有效完善投资者的证券交易方式,丰富市场参与者的交易行为,促进市场投资理念多元化发展。
另一方面,“买空”、“卖空”交易本质上是一种负债经营。投资者进行“买空”、“卖空”交易前,要求投资者能全面正确理解和认识“买空”、“卖空”交易的业务规则,熟悉“买空”、“卖空”交易的操作技巧;能充分认识“买空”、“卖空”交易中的业务风险,尤其是要充分了解“买空”、“卖空”交易放大证券投资亏损的风险特性。就投资者而言,在便利使用“买入”、“卖空”交易方式的同时,必须树立负债经营理念,考虑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要将“买入”、“卖空”交易规模控制在自己的承受能力范围内。
总之投资者正确理解、充分熟悉“买入”、“卖空”交易,树立“买空”、“卖空”的投资思维,树立负债经营的投资理念,不仅能有效提高投资者的证券投资能力,而且能加快培育投资者的诚信资本文化,为大力推进资本市场又好又快的发展奠定市场基础。
(本专栏内容由光大证券提供,仅为嘉宾个人观点,并不代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观点和立场,也不作为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