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31日电 (记者 贾玥) 公安部今日在网站公布即将于4月1日实施的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据公安部介绍,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让更多残疾人可以申请合法驾驶机动车。新规还将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特别是对酒后驾驶等危险驾驶行为。同时,新规还涉及包括允许在暂住地直接申领摩托车驾驶证等便民之举。
五类残疾人将可驾驶机动车
在新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涉及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有17条,进一步放宽了申请驾驶的身体条件,在配备了辅助设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允许右下肢和双下肢残疾、手指有残缺、听力有障碍等三类人员申领驾驶证,这一系列变化是新规定中调整较多的内容。
据记者了解,加上之前允许左下肢缺失的残疾人可申领驾驶证,新规实施后将有五类残疾人可以驾驶机动车。
新规同时明确:右下肢、双下肢残疾人在申请驾驶汽车时应到由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进行身体检查,对其残疾程度、坐立能力、操作能力等进行专门评估;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每三年以及驾驶证期满换证时,应当进行一次身体条件检查;一定要使用规定车型;在车身前部和后部设置专用标志;由专门机构或专业技术人员安装和拆卸辅助装置;听力障碍的驾驶人在驾驶车辆时应当佩戴助听设备。
据悉,下一步,公安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上肢、聋人等残疾人驾驶汽车可行性的调研、论证,根据下肢残疾人驾驶汽车政策实施情况,进一步推动残疾人驾驶汽车工作。
酒后驾驶一次将扣12分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介绍,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进一步加强驾驶人源头管理,对部分驾驶人主观过错大、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扰乱道路交通秩序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特别是对酒后驾驶等危险驾驶行为。
新规实施后,将调高4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掉头,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3种违法行为,由一次记6分提高为记12分;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违法行为由一次记2分提高为记3分。
在提高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的同时,新规针对目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项目偏多、重点不突出等问题,进一步扩大轻微交通违法警告教育面,减少了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项目。调整后违法记分项目由47项减为38项。
将可在暂住地直接申领摩托车驾驶证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介绍, 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还涉及一些便民之举,其中包括:
允许群众在暂住地直接申请、考试和领取摩托车驾驶证;取消摩托车驾驶证科目考试的间隔时间限制,在完成道路交通法规学习和驾驶技能训练后,申请人可以在同一天进行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
延长驾驶人身体条件检查的间隔期限,将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的体检周期,由每年一次调整为每两年一次;
允许延期办理驾驶证业务,当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以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