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6日讯(记者黄堃)今日,太原市物价局公布对太原地区涉农收费检查结果:水务、民政、卫生等系统,存在违规收费行为。
据悉,物价检查部门从2月起,对太原市农业、水利、卫生、农机和乡镇(街办)政府等部门和单位的收费,以及农村用水、医疗、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进行了检查,检查单位29个。经检查,涉农收费主要存在未按最低标准收费、超标准收费、擅改收费标准等问题。
未按最低标准收费方面,某水土保持监督站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未执行最低收费标准收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水土保持补偿费标准为0.2—0.4元/平方米,而我省规定,涉企收费执行最低标准,即按0.2元/平方米收费,该水土保持监督站却按0.4元/平方米收费。
超标准收费方面,国家规定婚姻登记证的工本费为9元/本,而某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搭售一个包装盒,向登记人员收取登记费52元/本。
擅改收费标准方面,国家规定,机动车喷门字按3元/字收费,某县相关部门却按照“每车100元”的标准向缴费人员收取费用。
另外,卫生系统方面,某县中医院手术中,违规收取一次性卫材22997.8元;某县人民医院手术中,违规收取一次性卫材6万余元。教育系统,某中学2010年春季按30元/生·学期的标准,擅自收取住宿学生管理费。在对乡镇(街办)政府的检查中发现,某区街道办事处2009年1月,违规向所辖8个村按2000元/村—3000元/村不等标准收取选举经费18000元;某镇经管所违规向每户村民收取0.8元办公经费;某些区县协会凭借政府部门行政职能,强制收取会员费等。
目前,以上案件已立案查处,市物价局将对以上案件进一步落实,将多收价款退还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