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8日电(记者 樊曦) 国资委有关人士8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国资委要求非房地产主业中央企业15日内上交退出方案后,78户非房地产主业央企均已如期向国资委上报了退出方案。
“78户央企100%都上报了方案,在退出问题上态度都非常坚决。”这位官员表示,央企对退出问题十分重视,召开了多次会议,对如何退出房地产业务进行了认真研究。
对于非房地产主业央企退出问题,国资委主任李荣融8日在参加“中央企业抗旱救灾第二批捐赠仪式”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进行了回应,表示“我们将履行我们的承诺”。
此前的3月18日,国资委曾表示:“处于调整阶段的中央企业集团下属控股或参股的房地产公司,要加快结构调整步伐,15个工作日内制订有序退出的方案。”
据了解,国资委目前正在加快汇总相关方案,并将与相关央企举行会议以进一步协商和完善退出方案。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商业性房地产将首先被清退。
不过,国资委官员表示,要求78户央企立即退出具有一定困难,“退出需要一个过程”。非房地产主业央企情况各有不同,许多企业从事房地产业务并不是盲目进入,而是存在历史原因。
据了解,78户央企中包括由于重组了地方企业而拥有房地产业务的央企;因为所属企业在独立的工矿区或采煤塌陷区,厂区设施、职工住房等需要自行开发的央企,以及本来就有房地产业务,但并未被列为主业的建筑施工类央企。
此外,一些央企上市公司退出房地产必定会涉及到股民利益;一些央企电厂因为城市扩张必须关停,其自有土地能不能开发涉及到工人如何安置的问题。
该官员表示,非房地产主业央企退出其实一直都在进行。国资委将根据企业反映的实际困难,继续协助和指导企业做好退出工作。
国资委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自2003年国资委成立以来,先后确认和公布了16家以房地产作为主业的中央企业,三级以上房地产子企业户数由原来的728户减少到目前的373户,集中度明显提高。
2008年,78户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下属三级以上房地产子企业共227户,约占中央企业全部三级以上房地产企业数量的60%,但销售收入仅占到15%,利润只占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