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9日电(记者朱立毅)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9日通报了近期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指出以上事故暴露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工作中存在客运从业驾驶人超速、违规超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未严格落实到位等严重问题。
根据通报,4月1日14时30分,云南昆明石林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一辆大客车由云南昆明开往广东珠海,途经国道326线1177KM+700M处,在超车时越过道路中心线与对向行驶的红河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所属一辆客车相撞,造成10人死亡、12人受伤。据初步调查,事故的直接原因为两辆客车超速、大客车违法占道超车。
4月6日16时36分,广东省粤东高级技工学校所属一辆客车行驶至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南滨路粤东跳水馆附近路段,在超越同向行驶的小汽车时,与对向行驶的一辆货车相撞,致使客车和货车侧翻,小汽车起火燃烧,造成10人死亡、28人受伤。据初步调查,事故的直接原因为客车违法占道超车并超速行驶。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国务院安委办要求各地迅速开展道路交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级公安机关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切实加强客运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管理;严厉整治客运车辆通行秩序,从严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对客运企业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实施公路安保工程,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