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有关部门了解到,近期,卫生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教育部、国家药监局联合开展督导检查中发现,一些地方对预防接种工作重视不够,存在着措施不到位、常规免疫规划工作不落实等情况。为此,卫生部发文要求做好2010年预防接种工作,要求接种人员在接种前应告知受众者或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接种后做好留观和接种记录。相关部门如果在检查中发现疫苗低温贮存、冷藏运输等质量保障能力达不到规定的,未按规定建立真实、完整的疫苗购销、储运温度记录,未按要求实施电子监管码管理工作的企业,要责令其暂停经营行为并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要求或情节严重的必须依法取消其经营资质。
卫生部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强化常规免疫工作,特别是加强边远、贫困地区和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保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高水平接种率,科学、合理、有序地做好第二类疫苗接种工作。接种单位要严格按照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和接种方案等要求规范实施接种,在接种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接种疫苗的品种和方法等相关资料。接种人员在接种前应告知受众者或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接种后做好留观和接种记录。
卫生部表示,各地药监部门要督促疫苗生产和批发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经营疫苗,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各经营环节冷链保障能力。
针对异常反应病例,卫生部要求相关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积极落实补偿资金。近期,卫生部和国家药监局还将开展全国性的督导检查活动,确保疫苗使用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