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已经通过初审,并且进入复审阶段。而媒体曝光的各种初审怪现象,诸如通过者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扎堆、零资产、住豪宅的也通过了申请等,这在广大市民中引起了强烈反响。
昨日,记者走访罗湖区和福田区建设局了解到,目前罗湖区建设局公示后接到不少投诉,但由于在核查情况,复审推迟。其中1个街道办发现11份不合格、3份退件的现象。福田区建设局共收到56份公众举报信息,并发出9份不合格通知书。
罗湖区建设局: 投诉不少复审推迟
罗湖区建设局房改科工作人员肖先生告诉记者,公示后接到不少投诉,但具体情况还在街道没有移交过来。他表示,已经下发2次通知到各街道办,要求严格进行审查。虽然已经进入复审阶段,但由于公示之后发现种种问题需要核查,资料还在各个街道办没有移交过来。
“我们只能核查2008年和2009年的收入少于申报标准,以及总资产少于32万,入户资料齐备等,至于查财产、房产这些事情,作为行政职能单位没有资格进行审查。”他告诉记者,虽然没有完全统计数量,但接到投诉较多的是桂园街道办,希望记者具体到街道办进行询问。
福田区建设局: 9份保障房申请不合格
据福田区建设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市民投诉和媒体曝光,目前,该局共收到56份公众举报信息,经过福田区相关部门的调查,目前福田区查实9户申请者违规,其中4份属于虚报财产。福田区建设局已向这9户发出退回不合格申请通知书。据工作人员介绍,其中4名不合格申请者还没有过来领通知,估计是不敢来领。但不管他们愿不愿意来领,主管部门已经确认不合格申请者收到了相应通知的信息。根据福田区建设局方面介绍,对这些情况,现在该局没有作出处罚,在该部门发出的退回申请通知书中,已经注明“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专家: 建立个人征信系统
对于保障性住房申请出现的各种问题,应该如何保障公平公正呢?深圳社科院城市营运中心主任高海燕表示:“单纯靠审核把关不够,而是要靠制度和法律的建立。”他提出了两点建议:第一,建立完善的个人征信系统,将个税、就业、收入等状况详细地列入进来,财产收入状况一目了然,现在依靠个人申报很难了解实情。
第二,通过立法提高申请者和审核者的违规违法行为的成本,现在违规违法可以说基本没有成本,而在中国香港和新加坡,虚报财产是要坐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