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乏力造成“楼超超”现象
连云港市方面表示,对监管不力的相关职能部门和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按照《连云港市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进行问责,如有违法行为将追究法律责任,因违建给相关群众造成的损害,将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同时,连云港市以此事为契机,举一反三,近期将对全市范围内已建、在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曲学武说,根据《城乡规划法》64条规定,对于这些违规建筑拆除和罚没都是可以的,他说:“总体上我们会坚持两点,一是让违法违规得利的开发商无利可图,二是要保护购买楼盘群众的合法权益。”连云港市表示,对博大新城的违法建设查处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既然早就发现了问题,为何一直管不住,眼看着这四栋楼就变成“楼超超”了呢?曲学武坦言,这个过程中执法局一直在管,但现在看效果并不理想。曲学武说:“发现问题后,我们第一时间到了现场,责令他们停工整改,他们也停,但等我们一走,他们又继续,对这种游击战我们应对起来比较难。”
在日常的城管执法中,依法强制拆除是一个重要手段,但对这样一个高层建筑,曲学武坦言:“这种大体量的违规建筑我们以前的确没遇到过,对这个我们缺少技术能力。”他说:“总体说我们的执法队员并没有相关专业经验,直接和工人对话,工人也不听从,在未建好的高层上执法劝阻对双方都有相对的危险性,我们只能更多用法律手段、从执法程序上来文明执法、依法执法,但效果并不好。在执法上监管不到位,这是我们的责任。”
当记者追问,如果未来再遇到这种情况能否更好执法时,曲学武表示,首先还是要依法来执法,基层根据《城乡规划法》来进行相关处理时,在细节的具体操作上还有需要加强理解的地方,他说:“总体上说我们有效的执法手段还比较少,以后将加强各部门联合处理,从而使执法手段更全面有效。”
“楼超超”并非个体现象
2009年8月,执法局在要求开发商整改了2个月仍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下,派出执法队员进驻工地,24小时监督执法,这让博大新城原本计划的25层最终停止在22层上。王春清承认,博大新城从开始建筑就是按照未被审批的25层图纸建设的,包括地基等方面都是这样设计建造的,“直到去年执法局严查,我们才停下来,但当时已经盖到了22层。”曲学武说:“这之后工地的施工基本是内部结构方面,在高度上没有再增加,但对已经建好的违法建筑,我们也没有能力拆除。”
可以看到,博大新城的问题并不仅仅在表面的“楼超超”上,开工时缺少建筑许可证,实际建设图纸和规划审批图纸不符,甚至送到房产局申请预售的图纸也是未经规划审批的另一套图纸,博大新城的建设过程似乎总与不合法规相伴。以预售审批为例,连云港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房地产市场产权处处长叶磊明说:“当时他们拿来一个18层的图纸,然后说这个图纸很快就能审批下来,正在补相关手续,测绘部门的负责同志也就给他按照这个图纸进行了测量,这样我们审批出来的预售面积就包括了18层的范围。”
目前,博大新城的销售已被房产局暂停,相关责任人也已停职接受调查。据南京市一位业内人士称,国内房地产商没拿到相关手续就先动手的事情比比皆是,他说:“这很普遍,大家都这么做。无非就是随后补个手续,绝大多数是能补下来的,而博大新城恰好属于补不下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