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0日,经济参考报登载了“山西忻州限价房项目建成公务员小区,市直800多名机关干部转手倒卖牟利超5千万”的报道。忻州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对此报道高度重视,立即就媒体反映情况责成有关部门作了初步核实。一、关于忻州市世纪花苑小区的性质问题忻州市世纪花苑小区项目,是由忻州市发改委分别于2006年12月31日、2007年6月25日分两次立项核准的商品住宅小区项目,项目开发建设单位为忻州市宏泰房地产开发公司。2006年10月,通过挂牌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项目建设总规模263806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14127m2,商品房1578套,容积率为2.12。2007年7月忻州市建设局核发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08年5月忻州市建设局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008年5月正式开工建设,2010年3月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目前,世纪花苑小区项目主体竣工,尚未交付使用。
2008年2月15日,忻州市政府向省建设厅函报《忻州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2009忻政函[2008]12号)中将世纪花苑小区项目列入了限价商品房规划。其原因是:2008年忻州市城区没有开展限价商品房项目建设工作,在函报省建设厅规划时,城建、房管部门为了完成上报任务,把世纪花苑小区项目列入限价商品房规划,事实上忻州市世纪花苑小区项目从立项、征地、开发、建设、销售是严格按照商品房程序办理的,没有动用公共财政进行补贴,也没有享受任何政策性优惠。对这种虚报限价商品房的行为,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作出深刻检查,并予以纠正。
二、关于处级以下干部人手一套限价房问题
忻州市委、市政府机关干部职工多年来住房紧张,为缓解此困难,2008年2月16日忻州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代表机关干部职工与忻州市宏泰房地产开发公司签定了商品房团购协议。参与团购的共有1485户,没有副厅级以上干部,县处级干部有436户,占29.36%;一般公务员有613户,占41.28%;事业人员有264户,占17.77%;机关公勤人员有172户,占11.58%。根据要求购房人数多、实际房数少的情况,按照参加工作年限确定了购房者的条件为2006年6月1日前在市直机关工作的干部职工。
三、关于干部转手倒卖牟利问题
截止2010年4月20日,已有1485户认购,购房的干部职工预付了部分购房款,但忻州市宏泰房地产开发公司尚未与团购的机关干部职工签订商品房预购合同。经初步了解,取得世纪花园小区购房资格的部分干部职工存在私下转手倒卖牟利行为。对此,市委、市政府决定,由市纪检委、监察局牵头,立即成立专项调查组,尽快深入调查核实。在此基础上,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严肃查处,发现一户处理一户。并以适当形式进行公布。
四、关于忻州市近两年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
近两年来,忻州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民生,千方百计改善城镇居民住房状况。2009年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59.326万m2、8712套。忻州城区开工建设14.45万m2、2131套,其中新建廉租住房5万m2、1000套,新建经济适用住房9.45万m2、1131套。2010年全市计划新建保障性住房51.56万m2、8406套。忻州城区新建20.49万m2、3227套,其中新建廉租住房5万m2、972套,新建经济适用住房11.2万m2、1736套,新建公共租赁住房6000m2、10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3. 35万m2、374套,工矿棚户区改造0.34万m2、45套。按两年计算,忻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可完成任务的60%,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
五、对于新闻媒体的报道,我们一定认真对待,主动接受监督,积极查找并立即整改存在的问题。
附:世纪花苑工程建设有关手续
1、忻发改投资发[2006]527号文件
2、忻发改投资发[2007]235号文件
3、忻发改备案[2010]9号文件
4、国有土地使用证(忻国用[2006]第01000035号)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忻规工字2007—37号)
6、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忻建招字[2007]97号—99号、[2007]忻建招字100号—107号、[2007]忻建招字113号—117号)
7、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422012008020—1422012008035)
忻州市人民政府
二O一O年四月二十日
来源:忻州市政府网
忻州限价房这根胡萝卜是啥滋味
余人月
山西忻州世纪花苑小区1600套用于保障民生的限价,被分给了处级及以下干部,半数又被转卖。据测算,当地公务员从中牟利至少5000多万元。(《经济参考报》4月20日)
以前公务员染指保障房,假借各类名义骗购或巧取的多。忻州用公共财政如此为干部打造“福利房”并按指标分配,称得上公然豪夺。忻州有关部门称,公务员小区是“市直机关干部安居乐业的载体,实现安定团结、稳定大局的有效保障。”好像不让干部占点便宜,就没法工作了。
2003年1月,浙江温州龙湾区专门组织科级干部子女考录,即出于“机关干部普遍十分担心子女就业问题,为稳定干部队伍”的“善良愿望”;2009年5月,为解决官二代就读难问题,陕西铜川第一中学新校区“只招在市委市政府上班的工作人员子女”;不久前的深圳公务员改革,行政执法类统称为执法员,干满20年即可享受处级待遇,据说打破了基层公务员升迁无望的屋顶现象。
以前只听说“农村真穷,农民真苦”,只听说老百姓“病不起,死不起”,没想到公务员的困难也真多。从住房到用车到升官,无一不是断人心肠的闲愁,要政府予以专门照顾才行。公务员当然也离不开柴米油盐,也逃不脱现实困扰。比如,面对高房价之苦,不同地域不同级别的官员也都表示,“以我的工资,也买不起房”。对公务员的“×不起”,当然也要关心,但不能据此搞权力自肥。公务员一哭就有权力来喂奶,老百姓一呼又如何?
有则“胡萝卜”的故事广为人知:兔子头儿为鼓励大家多找食物,宣布表现好的可获胡萝卜奖励,许多兔子便设法讨头儿欢心,勤劳朴实的传统遭到冲击;兔子头儿又生一计,凡愿做贡献者,可领到一大筐胡萝卜。结果领到奖励的,没有一个完成任务,因为“胡萝卜已到手,还有心思去干活?”
这故事包含了一个真理,只有胡萝卜的奖励而没有大棒的惩罚是行不通的。公务员的种种自肥性奖励如车改房贴,跟胡萝卜的效果是一样的。这次忻州的限价房,半数被公务员加价倒卖,就是对胡萝卜政策的现世报:不仅没有安下心来好好为公家作贡献,反而为高房价推波助澜,扰乱民心和市场秩序。如此一来,不仅起不到“稳定大局”的作用,反而增加社会的不平衡感。公务员情绪稳定了,群众情绪却不稳定。
不必论自肥的胡萝卜该不该给,单是这种奖赏就足以败坏群体风气:兔子头儿掌握太多资源,今天赏房子,明天赏职位,讨好头儿都来不及,谁还有雅兴去踏实做事?而且,胡萝卜吃多了会消化不良,不是甜头是苦头;可能被撑病,也可能因不卫生而中毒。在分配胡萝卜的问题上,因涉嫌贪污或渎职被法办查处的例子并不少见。
所以,权力下的胡萝卜有诸多风险,食之须谨慎。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