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22日电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九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为更好解读《指导意见》,新华网特意邀请到中宣部改革办副主任高书生、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信贷政策管理处副处长马贱阳、财政部教科文司文化处处长宋文玉、文化部文化产业司投融资指导处处长许蓉、广电总局规划财务司产业发展处处长金北宁、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产业司规划处处长冀素琛做客新华网,共谈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有关问题。以下是访谈摘要。
[高书生]关于这个文件的亮点,应该说文件4月8号正式对外公布以后,社会各界也作出了很多的评价,应该说大家评价非常高。除了大家已经注意到的一些特点以外,我想是不是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理解这个文件。
第一,这个文件是一个集大成的文件,所谓的集大成是因为它对过去文化产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上,一些好的探索进行了系统的总结和深化。另一方面,在这个文件当中也把其他行业,特别是新兴行业当中金融支持这些行业的一些好的做法吸收到了这个文件当中去。
第二,这个文件是一个比较全面、系统的文件。这里面包含三层意思。第一层意思,这个文件特别提出一句话,“做好文化产业从初创期到成熟期各发展阶段的融资方式的衔接。”也就是说这个文件是针对文化企业从开始的初创,一直到成熟,各个阶段对金融服务的需求都有了全面的描述和政策规定。第二层意思,从文化产品的生产到流通,再到消费,各个环节这个文件都涉及到了。第三层意思,目前的金融手段都已经用上了,包括现在的一些金融工具,比如产业投资基金等等,这些内容都已经包括进去了。
第三,这个文件应该说是金融和财政有机组合、配套的一个好文件。财政的杠杆运用还是比较充分的,一是产业投资基金,二是专项资金采取贴息、保险等手段,用财政和金融的组合、配合来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
最后,这个文件的针对性和操作性都很强。尽管文件涉及到了方方面面,但是这个文件突出了一些针对性,特别是抓住了现代文化产业融资过程中的一些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比如说中小企业贷款难是大家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也是我们在文化产业融资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围绕这个问题,文件中提出了一个系统的解决办法。一是针对文化企业固定资产少、无形资产所占比重大的特点,提出要建立文化企业无形资产的评估体系,为文化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奠定基础;二是针对文化企业风险比较大,金融机构,特别是业务人员面临着业务考评压力的问题,文件专门提出,对中小文化企业的贷款项目做到尽职者免责,失职者问责;三是针对文化企业规模比较小,同时也存在着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这个文件明确提出,要引入现代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范会计和审计的流程,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等等要求;四是我们现在在大力发展文化产权交易市场,通过这样一个平台,能够解决我们的文化企业在融资过程中的一些困难;五是文件当中明确提出,要发展担保和再担保,通过这样一种形式来解决中小企业贷款、融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