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减弱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
赞成对保有环节征税的专家认为,此举对改革现行“土地财政”,意义重大。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或开征物业税,可以使地方政府得到一种大宗、稳定、随自己职能履行而不断“水涨船高”式增长的支柱税源,减弱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此举可遏制地方政府推高地价的冲动,避免因地价上涨推高房价。
贾康表示,如果地方政府把房产税作为一个主要收入来源,就会持续地尽心尽力于本地投资和人居环境的优化与公共服务水平的提升,因为这样辖区内的不动产就能进入升值轨道,税源也会随之持续扩大。地方政府职能的偏差,行为的短期化,都有望由此得到矫治。
不过,刘尚希认为,房产税很难成为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这一良好愿望难以实现。这一制度设计下,当地房价越高,地方政府才可能收到更多的税。此举并不能遏制地方政府推高房价的冲动。
“归根到底,房价由市场决定。即便政府想法设法把地价降下来,降低了成本,开发商仍会按照市场价格出售。”刘尚希说。
尽管对房产税抑制房价作用的看法大相径庭,但刘尚希和王雍君都认为,如果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首先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先行修改《房地产暂行条例》,依法进行。“房产税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出台政策前,应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保障老百姓的合法权益。”王雍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