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经济适用房“城市美景”销售中心
今年4月12日,陕西眉县首个大规模经济适用住房“城市美景”小区开工,几乎八成以上的房源全部内定到全县87个单位(系统),其中县委、政府各组成部门(系统)的233户,副科以上者占到103户。记者调查发现,该经适房面积超标,土地手续还在报批之中。直至前日记者发稿时,记者未能见到所公示的普通百姓申请购房名单。
最大面积137平米
5月14日和15日,记者在眉县了解到,由陕西聚旺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城市美景”经济适用型住宅小区,位于眉县县城美阳街东段,地理环境相当不错。
该小区占地面积208亩,拟建住宅楼39栋,其中多层(6层)35栋,高层(11层)4栋。据知情人士讲,这是眉县首个如此大规模的住宅小区,几乎将首善镇东关村三组的所有耕地占完,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
在“城市美景”项目筹建处,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房子的销售全部由县建设局负责,包括用地、规划、施工等相关手续。他们(陕西聚旺伟业)为代建方,只负责建设。
眉县建设局副局长赵宏坦承,美景小区拟建1548套住房,面积为48-137平方米不等。项目已由发改委以全县经济适用住房的名义立项,前期的手续基本办理完毕。
申请人副科以上占一半
从网上反映的帖子上可看到,按照眉政发(2008)44号文件《眉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县建设局眉建发(2010)30号文件《关于城市美景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方案的通知》的规定,经申请人报名,所在乡镇、县级各部门初审、公示,县住房保障中心审查,现将全县城镇中低收入家庭首批申请购买“城市美景”小区经济适用住房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据该帖子统计,眉县一期经济适用房购房户共计233户,其中退休、在任的副科以上领导为103户,几乎占到50%。名单涉及县委农工部、组织部、统战部、宣传部、县委办、团委、文明办;县政府文广局、水利局、建设局、乡企局、林业局、粮食局、计生局、统计局等单位系统。
普通百姓没有资格购买
眉县政府一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这次经适房基本就是为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搞的福利房,人员也已完全内定,社会上的普通百姓基本没有资格参与购买。
眉县建设局向记者提供的相关资料也证实这一说法,“2009年10月全县干部职工住房表上”载明团县委、县安监局、老龄办、县环保局等87个单位申请购买情况,首次经适房分配为833户。该县建设局(2010)30号文件《关于城市美景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方案的通知》也表明,首批分配供应的数额按照各乡镇、各部门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数量确定,供应指标直接下达到各单位。
赵宏副局长表示,目前70%的房源名单已经公示,名单组成是由各单位部门申报上来的,正处于公示、审查阶段,还没有最终审核通过。“但是大多数公务人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也是中低收入者,他们没有住房,应该享有购买经适房的待遇。”赵副局长补充说。
眉县建设局有关负责人则称,结合县域实情,在调查大多数购买人意愿及经济情况的基础上,决定将面积适当放大。“在48-137平方米之间,大家都有选择的空间。”
“有经济能力者选择面积大一点,反之选择较小户型,这也符合县域经济情况。”赵宏副局长解释了人们的质疑,“确实违反了国家在经适房方面制定的有关政策。”
对于经适房占地问题,眉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一工作人员称,手续正在报批之中。
眉县建设局则称,整个项目用地208亩,开工建设的一期住房用地仅为18亩,批文很快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