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在会上指出,213元的价格,只是药品在湖南销售的最高限价,如需进入国家公立医院销售还必需经过招投标程序,因此该品种规格的药品以185.22元/盒的价格出现在招标平台上属于违规。而湘雅二医院是看到招标平台的挂网采购后才进行的采购,在这点上医院并未违规。
郭还表示,在芦笋片的价格核定问题上,物价部门工作人员确实存在把关不严、信息收集不全、工作不够细致的问题,定价时没有了解到15.5元/盒的出厂价和30元~40元/盒的医药公司购进价等重要信息,导致制发的136元/盒的投标报价指导价偏高。“对此,将积极改正。”
振湘公司:我们一不管竞标价格,二不管企业的分红,三不认识企业,如何玩名堂
问题焦点由此转移到了招标采购平台——湖南振湘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称“振湘公司”)及其所有的湖南省振湘医药集中采购网上。
对于湖南省物价局指控的将芦笋片违规挂网销售一说,该公司董事长廖坚表示异议,并暗指此举是物价部门有意转移视线。“说我们搞鬼,我们一不管竞标价格,二不管上下游企业的分红,三不认识企业,如何玩名堂?”
振湘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殷智刚解释说,川大华西药业的芦笋片未纳入2007年度的省部直属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目录,不属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品种范围,之所以挂网销售,是因为该公司参照了卫生部等6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若干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具备网上交易和监管条件的地区,应将医疗机构广泛应用、采购量大、价格高的药品全部纳入招标采购目录,实行公开招标和集中议价采购,对其他药品实行网上竞价采购”。而竞价品种挂网的条件是:企业和产品具备合法的资质和手续;经物价部门核定最高零售价;与中标品种不相冲突。
殷智刚的说法得到了湖南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士的认可和支持。
廖坚说,川大华西药业明显知道可以网上竞价采购这个政策,并且清楚没有其他同类产品中标,因此即使不来湖南参加2007年度的药品招标,也有把握能在湖南销售芦笋片。媒体和政府部门应关注的焦点在流通环节——为何挂网销售的芦笋片的价格统一都为185.22元?
他就此解释说,政府之所以搞竞价,因为一种药品可能会有几个经销商,出价不同,可以让医院有选择,即通过竞争达到降低成本的作用。现在几个药品配送公司提供的都是一个价格,谁能得到订单,就要看与医院的关系如何了。另外一个问题是,该药品的总代理商为何不能将药品低价直送医院?要知道,从15.5元的进价到185元销售给医院的价格,原本可以赚得更多。其中的关键是,他们(总代理商)和医院人士的关系不铁!每瓶高达140元以上的利润需要经过医药配送公司来消化。
廖坚说,如果没有网上保存的交易记录,医院买药的品种和数量就可能成谜。而他们这个电子交易平台,药监、卫生、物价等部门都有账户和密码,随时可以监控。以高价芦笋片为例,纪委、工商等部门在事件曝光后都上网搜查,掌握了各家医院的进货数量、品种规格、时间,再到医院核对医生开单情况,问题就清楚了。而这可能是一些医院反对购药须经网上采购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