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市一村支部书记利用手中职权,多年来违规让自家多名亲属都“吃”上了政府的最低生活保障金(低保),更荒唐的是,其母亲已去世多年,去年却还在享受着“五保户”待遇。日前,有关部门对此进行了查处,并给予村支书申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前不久,临漳县张村集乡某村老百姓向临漳县民政局反映,村支部书记申某滥用职权,让多名亲属领取政府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申某的母亲已经去世三年多,可仍在享受“五保户”待遇。而村里几位生活困难的群众及孤寡老人却没有“吃”上低保,也不是“五保户”。
临漳县民政局领导接到反映后非常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会同张村集乡有关领导一起进行了调查。
经走访核实,申某利用职务之便,从2008年起让自己的妻子、长子、二弟媳妇及三弟都“吃”上了低保,每个月领取低保金,但这些人家庭并不困难,均不符合领取的条件。特别是申某的长子,1984年出生,身强力壮,有劳动能力。另外,申某的母亲2007年去世,可2009年仍在享受“五保户”待遇。根据有关规定,“五保户”必须是无儿无女,60周岁以上,需要政府保吃、穿、医、住、葬的困难老人。而且申某的母亲有三子两女,即使在生前,她也根本不符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