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25日电(记者 江国成)根据中国政府网25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做好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我国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恢复重建主要任务,使灾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恢复并超过灾前水平,生态环境切实得到保护和改善。
根据《指导意见》,国务院成立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组,协调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密切配合,及时帮助解决灾后恢复重建中的有关问题。鉴于玉树地震受灾地区的特殊困难,灾后恢复重建所需资金以中央财政安排为主,同时采取更加优惠的税收、金融、土地、环保、就业、扶贫等政策措施,统筹使用社会各界捐赠资金。青海省、四川省要克服困难,适当集中财力用于恢复重建。
上述文件明确了恢复重建的主要任务,要求把恢复重建城乡居民住房摆在突出和优先的位置,先行开展农村住房恢复重建。
《指导意见》指出,要尽快完成房屋及建筑物受损程度鉴定,明确维修加固和重建任务;对可以修复的,要抓紧开展维修加固;对需要重建的,要尊重群众意愿,选择适宜的重建形式和建筑样式。
《指导意见》要求抓紧规划设计,合理确定抗震设防标准和技术规范:建设选址要避开重大灾害隐患地带;农牧区居民住房的恢复重建,要与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牧民定居点,提供多样化设计样式,加强施工技术指导,改进建筑结构,提高建筑质量;城镇居民住房的恢复重建,要制定好城镇总体规划,优化空间布局,完善配套设施,推动适用新型建筑材料和建造技术的应用。
《指导意见》提出优先安排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恢复重建,严格执行强制性建设标准规范,“把学校、医院建成最安全、最牢固、群众最放心的建筑”。
在基础设施方面,上述文件要求重点恢复重建主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民航、邮政设施;恢复重建公众通信网,提高应急通信、运输通信保障能力;在全面恢复当地供电能力的基础上,尽快开展与电网主网互联工程的前期工作,推动地热、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提高能源综合保障能力;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和安全饮水工程恢复重建;加快市政公用设施恢复重建,增强供水、排水能力,配套建设污水、垃圾处理设施。
《指导意见》还要求加快恢复市场服务体系基本功能,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需要,提高市场供应能力:恢复重建集贸市场、商业网点和生产资料交易市场,以及粮油储运设施;加快重建金融机构基层网络,全面恢复金融服务功能。
国务院还就发展当地特色产业、生态环境和防灾减灾等问题提出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