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21日在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深化医改领导小组组长李克强在出席会议时讲话指出,深化医改要注重建机制,健全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机制,切断不合理的利益链条,努力解决药价虚高问题。
自去年四月我国启动新一轮医改以来,如何解决高价药的现象就一直成为老百姓最为关注的话题。但面对13亿之多的庞大人口基数,要让每个公民都充分享受到医疗保障,这样的难题解决起来绝非易事。而中医中药因其具有简、便、验、廉的特点,一直以来成为老百姓看病降低用药负担的途径之一。为了让新医改能给老百姓带来实惠,新医改方案公布后不久,国务院公布的《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基本药物的供应保障、价格制定、临床应用、报销比例要充分考虑中药特点,鼓励使用中药。
在2009年版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中,包括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药共计307个药品品种在内的临床一线药物囊括其中。其中,中成药共102个品种,占药品目录的1/3,包括安宫牛黄丸、板蓝根颗粒、清开灵颗粒等。按照规定,这些基本药物将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首次将中药饮片纳入其中。
有了国家的支持和百姓的拥护,中医中药如何更好的发挥自身优势呢?日前,甘肃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大部门联合出台了《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实施办法(试行)》,成为各地在医改中有效降低患者医药负担的一大亮点。
为了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作用,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切实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甘肃省明确了四大优惠政策:一是在城镇医保和新农合制度中提高中医药报销比例。在城镇医保中落实中医医院起付线降低一个档次,报销比例提高10%的政策。在新农合制度中,对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将中医药服务报销比例在原来提高10%,起付线降低20%的基础上,报销比例再提高10%,起付线再降低10%。二是在公立医院改革中向中医药倾斜。要充分考虑中医药服务费用低廉的特点,各级财政在补偿中,要提高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科的床位补助标准,省级达到同级综合医院床位补助的1.5倍。三是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对中医药工作好的基层卫生机构予以补偿倾斜。四是积极调剂院内中药制剂使用范围,适时调整中医药诊疗服务价格。鼓励基层医疗机构使用省上公布的院内中药制剂,要将院内中药制剂调剂使用品种和数量,作为考核医疗机构的一项主要指标,同时适时调整中医药技术服务价格,鼓励医患双方积极使用院内中药制剂和中医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