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5月28日电(记者张周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近日通报:经过2009年底有关方面对68个县(市、区)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的考核验收,63个县(市、区)达到合格标准,5个县(市、区)基本合格。加上2008年已达标的42个县(市、区),至此广西110个县(市、区)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已全部达标。
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是农村居民应该人人享有的,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基本卫生保健服务。2004年,自治区政府提出要建立和完善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使农民获得与小康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初级卫生保健服务。
近年来,广西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新农合全面推进,农村卫生技术人员业务水平得到明显提高,有效地控制了鼠疫、霍乱、血吸虫病、疟疾等重大传染病发生,艾滋病防治的良好机制正在逐步形成,结核病人的发现率和全程治疗率超额完成国家要求。2009年广西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8.17%,孕产妇死亡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连年保持在8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