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今日继续审理二次金改案,前台湾安元大金控营运长马维辰表示,在元大证券并购复华金控过程中,给陈水扁妻子吴淑珍2亿元(新台币,下同)是为了“买个心安”。他曾询问吴淑珍“有无可以答谢之处”,看到吴淑珍用手比了个“2”后,随即托人交付2亿元。
台检方特侦组去年12月24日起诉二次金改和陈水扁家洗钱案。起诉书指出,台湾元大证券合并复华金控过程中,陈水扁、吴淑珍夫妇向元大马家索贿2.1亿元,其后指示前陈水扁办公室副秘书长马永成为元大马家联系前陈水扁当局“财政部长”林全,协助元大并购复华金控。台检方认为,除陈水扁、吴淑珍构成贪污犯行外,马永成也是收贿共犯。
合议庭下午传唤马维辰出庭作证,马维辰表示,2004年他曾透过当时的元大证券董事杜丽萍,询问吴淑珍关于元大欲购买国民党党产“中投公司”与复华金控股票的意见,其后询问吴淑珍“有无可以答谢之处”,吴淑珍即表示“选举很花钱”,用手比了个“2”,他随后即托人交付2亿元。
马维辰说,他交付2亿元是听从长辈的指示,并借此与民进党拉近关系,买个心安。吴淑珍则对此表示,她确实曾“厚着脸皮”向元大马家开价2亿,但她强调是由于当时民进党选情艰困才这么做,全是为了民进党,而非图利自己。
审判长周占春庭末谕知,下次庭讯将于9日下午2时30分召开,由陈水扁、吴淑珍诘问证人杜丽萍,厘清元大证券并购复华金控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