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制订当中的工资条例,作为保证劳动力权益的条款,尤其是“工资集体协商”这一点,是引起大家非常关注的地方,很多人看到有这样一个直线的条件反射:有了这样的条例我们就能多挣钱了。但是我们也注意到专家有一个解读,说这个条例可不是一个涨工资的条例,那么它在实际当中到底能为我们带来什么?对此,央视评论员杨禹在《朝闻天下》中为我们进行了相关的解读。
【“怎么定工资”推动“如何涨工资”】
杨禹指出,大家更愿意把它理解为是一个涨工资条例,其实我也可以理解大家这种想法,我也有这个想法,因为我们都希望涨工资,因为我们的工资现在整体上还需要再涨一涨,因为我们的劳动报酬在整个社会一次分配当中所占的比重仍然偏低,这是一个基本事实,但是我们看到这个条例它确实不是一个涨工资条例,它是在告诉我们应该怎么来定工资,那么从怎么来定工资,通过这样的方式,让怎么定工资能够更加明晰,更加制度化以后,能够促进我们今后去更多一个手段来推动我们如何去涨工资。
我们看到改革开放以来,确实在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里面,我们所见到各种各样制度的规定,或者说政策的规定,或者说一些具体的要求,都是在让用人单位,让企业能够随着自己的发展,能够给员工涨工资,那个时候对于我们来说,是不管黑猫白猫,能涨工资就是好猫。
那么现在这个阶段,当我们发展到一定,改革开放进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我们开始有条件来用制度性的方法来讨论怎么来定工资,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进步,只有把这个制度建立起来了,或者逐步完善起来了以后,我们可能会多一种手段,来帮助我们在今后,更长远的发展道路上,能够有更多的力量推动着我们去涨工资,当然涨工资到底涨不涨,涨多少,并不是由这样的一个制度来简单决定的。
【劳动力供求关系决定“协商空间”】
的确,定工资和涨工资是两回事,但是现在毕竟有望通过一个制度来进行规范,可以双方来协商了。在实践过程当中,除了双方谈判所存在的实际的难度,还出现一定的困难和障碍。
我们现在绝大多数的用人单位,还没有真正建立起一个类似这样的工资协商制度,我们当然认为这样的工资协商制度应该建立,但是我们从刚才的新闻里也看到了,在一些已经尝试着去这样做的企业,我们仍然发现这样的一个工资协商制度,似乎并没有发挥我们所期待的那么高的作用,或者说即便是协商了,即便是很好地进行了协商,并且有了结果,这个结果也不见得真的就达到了我们的预期,真的让工资涨了上去。
为什么?是因为决定工资涨不涨有两条:一方面有这样的协商机制,来你跟用人单位谈判;另一方面是什么,恐怕还是更重要的,就是劳动力的供求关系,真正意义上说劳动力的供求关系,才决定着到底有没有协商的空间,无论是协商,还是我们所说的谈判,其实都需要有一个空间,都需要参与者进行谈判和协商的本钱。
在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想起马克思老先生,他的基本理论其实说得很对,他认为劳动力跟土地和资本一样,是一个基本的生产要素,生产要素的价格,也就是说我们说的劳动力和劳动力的工资,它由什么决定呢?更多的意义上它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
在一个供大于求的劳动力市场上面,即便建立了工资协商制度,并且很好地运转,但它同时也意味着,你跟用人单位没什么可谈的。如果在某个领域已经出现了供求基本平衡,或者说供不应求的情况,即便是没有一个很好的工资协商制度,其实市场也会发挥一种力量,也会有一个力量推动着你涨工资。比如前不久我们看到,珠三角在春天的时候,一度出现了高级技工的短缺,在珠三角的企业和劳动力之间其实并没有一个工资协商制度,但是正因为那个时候在局部出现了结构性短缺,很多企业主动给高级技工涨工资,这其实是市场完成一种工资协商。
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必须对工资协商制度的重要性有足够的认识,要积极地推动它,同时我们对工资协商制度,这个制度本身的局限性也要有足够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