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贫富差距也在日益扩大。为发挥税收在收入分配中的调节作用,中国国家税务总局9日表示,将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9日公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指出,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个人收入差距扩大的矛盾也日益突出。充分发挥税收在收入分配中的调节作用,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通知指出,各地税务机关要健全自行纳税申报制度,优化申报流程,将自行纳税申报作为日常征管工作,实行常态化管理。通过对高收入者税源分布状况的掌握、扣缴义务人明细申报信息的审核比对,以及加强与工商、房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证券机构等部门的协作和信息共享,进一步促进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
2006年,中国实施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要求年所得12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纳税人要进行年度自行申报。其中年所得12万元以上,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
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截至今年3月26日,全国各地税务机关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达118万人。
国家税务总局官员9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中国个人收入差距扩大的问题引起了社会普遍关注。各级税务机关不断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高收入者所得来源不一,所得形式多样,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难度日益加大。
国家税务总局官员指出,下一步,各级税务机关将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继续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强化税源管理。将进一步推广应用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扩大涉税信息来源,利用信息化手段,大力加强高收入者的税源监控。(记者 阮煜琳 赵建华)